領導能力和制度設計能力的悖論
一般來說,由于長期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君仁臣敬”幾乎成為中國人的默認行為方式和心理期待。所以,數千年以來,中國人的領導水平普遍較高。
但是,西方盛行的是自由主義文化,下級對上級天然不信任。上級的好意會被下級誤解成欺騙、愚弄、忽悠,所以,上級讓下級工作,就必須簽訂詳盡的用工協議,將權利、責任和義務寫成明文契約。更進一步,西方人甚至沒有上下級概念,只有按平等自愿簽訂的合同工作的概念。所以,西方人的制定制度水平普遍較高。
這兩種文化各有利弊。儒家文化的壞處是員工缺乏約束老板的能力。放在中國或日本等受儒家文化影響較深的社會,如果哪個員工不信任老板,必須和老板簽合同才工作,這個員工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一旦老板要炒掉員工,員工一點辦法都沒有。正因為如此,員工必須時時刻刻注意老板的眼色,或者用工作或者用拍馬屁的方式討老板的歡心。在老板看不到的時候,可能會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但是,正因為員工和老板之間沒有明文契約,談判隨時都在進行,所以,老板必須關心員工、尊重員工,關心員工的冷暖,關心員工的成長??墒?,問題跟著來了,老板主動關心員工,員工敬業愛崗,老板和員工之間的關系顯得不平等。在心理上,老板和員工都會有感激之情,雙方甚至會在人格上相互影響和塑造。在這種企業中,勞資雙方的沖突不容易系統地爆發。在最佳情況下,甚至有可能形成勞資和諧、共同促進企業成長的局面。
自由主義文化的好處是員工有能力約束老板,在合同期內老板不能為所欲為,必須照章辦事;員工也不能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但是,合同的制定和實施細節掌握在老板手里,簽訂用工合同時,勞資雙方談判實力不對稱,資方有能力將工價壓得很低,工人卻缺乏選擇余地。進入企業以后,因為有制度約束,資方可以不關心員工的冷暖,不關心員工的成長,可以一次性地消耗、使用員工的勞動力甚至生命。但正因為如此,容易爆發系統性的勞資沖突,即使在最佳情況下,勞資雙方仍然在心理上、情緒上是對立的。可是,心理上對立的另一方面是心理上的平等、人格上的獨立。
這種文化上的巨大差異導致了西方人的制度設計能力超強。可以說,西方企業管理的最大優勢,正是在制度設計的能力上。
隨著中國從儒家文化向自由主義文化轉變,中國人的制度設計能力也在逐漸提高——代價是領導能力逐漸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