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處理的三不原則
事實上,危機公關是每個企業、每個品牌都有可能遇到的事件,如何避免像故宮這種丟物又丟人的危機呢? 依據
事實上,危機公關是每個企業、每個品牌都有可能遇到的事件,如何避免像故宮這種丟物又丟人的危機呢?
依據品牌傳播專家肖南方近十年的操作經驗,當企業遇到危機時,首先要堅持“三不原則”:一不抵賴:企業在第一時間認錯而不是辯解。二不強硬:企業該誠實低調,并向消費者或公眾道歉。三不松懈:企業要主動并隨時與外界保持聯系。
對此,英國公關專家里杰斯特也曾提出過危機處理的三“T”原則:一是Tellyourowntale(以我為主提供信息);二是Tellitfast(盡快提供信息);三是Tellitall(提供全部信息)。也就是說,品牌在處理危機公關時,可以用“三不原則”做基礎,以“三T原則”為運用,將危機化解。
筆者認為,危機公關處理的結果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是轉危為安,恢復組織生存和發展的常態,重新締結與目標公眾的良性互動關系。二是化危為機,將危機轉化為組織的機遇,每一次危機既可能孕育導致失敗的種子,也可能醞釀取得成功的希望。
所以,很多人都在講要將“危”轉化為“機”,但實際上,這是一個很高的境界,很多危機公關的結果能夠轉“危”為“安”就已是很不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