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危機應對
今年以來,國內外幾家名頭很響的公司接二連三發生了危機——阿里巴巴的商業回扣丑聞、雙匯的“瘦肉精事件”、萬達集團的“瘦身鋼筋”、三一重工(600031,股吧)的行賄事件、電梯巨頭奧的斯的“貽害無窮”與達芬奇家居的造假,等等,而他們在面對危機時的表現可謂千差萬別。
7月5日,開通不到兩年的北京地鐵4號線的一臺上行自動扶梯突然發生逆轉,造成1死,3重傷。事故電梯系奧的斯公司生產。此前2010年12月,深圳地鐵羅寶線(1號線)國貿站的一臺上行奧的斯自動扶梯突發故障,導致25名乘客受傷。
到7月11日,上海申通地鐵(600834,股吧)和深圳地鐵先后宣布停用奧的斯電梯時,奧的斯中國投資公司仍然沒有對7月5日的事故做出積極的回應。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2010年的事故賠付,奧的斯方面至今仍未兌現。
有報道稱,對于關于賠償和召回事故電梯的外界要求,奧的斯方面極為傲慢,聲稱電梯產品有其特殊性,無法像汽車一樣召回。但在2008年,奧的斯在法國的電梯測出輻射異常,立即宣布了召回。
一家在世界電梯市場擁有廣泛份額的公司,何以在中國市場上如何傲慢?又何以如此無視公眾普遍的道德質疑?
萬達的“瘦身鋼筋”事件,知悉者很少,施工方偷工減料,原本應該用8毫米的鋼筋,實際只有6毫米。奇怪的是,如此重大的工程質量問題,竟然沒有得到持續性的關注,顯然,企業方面進行了大量的輿論公關。
這是我國企業應對危機時最常用的手法,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也算是公關成功。但是,這并不能表明瘦身鋼筋問題本身就已經得到解決。
從另一個角度看,當追問的聲音日漸消退進而監管缺位時,公司甚至可以極盡掩飾之能,對類似這樣的問題毫無顧忌,就像什么事也沒發生過。我相信,大公司有這樣的動用社會資源來消彌負面或監督性報道的能力。
可以說,一個龐大的公司,其產品質量足以大規模地影響到公眾生活,即便從法律的角度上看,也需做出公開的回應并公布處理措施。否則,其影響是相當惡劣的,它樹立了一個壞的榜樣,也就是機會主義的行動原則。在現代商業生活中,這種應對危機的做法根本不利于優良商業秩序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