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董事會關于“資”的觀念亂象
為什么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實施、操作起來這么難?坦率地說,這有許多復雜的因素在里面。這其中,既有來自
為什么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實施、操作起來這么難?坦率地說,這有許多復雜的因素在里面。這其中,既有來自管理企業體制機制的因素,又有來自企業自身管理體制機制的因素;既有社會、政治、法律的因素,又有市場、行政、人為的因素。不過,“觀念亂象”尤為其重。
何為“觀念亂象”?簡單地說,就是在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過程中,存在著過多、過雜、過舊的“觀念”,它們總是或常常與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理念相糾結、相矛盾、相沖突,以致阻礙了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的順利實施與推行。
主要體現于“資本”和“資產”之分。“國有資本”是改革開放以來才引起社會關注的一個概念。在國有企業和全民所有制企業的體制下,基本上不存在國有資本的概念,只有國有資產。國有資產直接體現為企業資產。特別是隨著2009年《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出臺,國有企業變身為國家出資企業以后,“國有資本”更不能為“國有資產”所混淆、混用。這就必然要求各級政府、國資委和國有企業要樹立“國有資本”的管理觀念,按照“資本”的管理規則而行事。
不過,筆者認為,“觀念亂象”畢竟只是“象”,但知“象”還需明“本”與治“本”。因此,筆者呼吁中央和各級政府及其國資委,要走出“政治、行政、法制、治理”糾結之亂,明辨“亂象”之“本”,大從法律法規,小到行為規范,去正本清源,從而讓我國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建設邁上健康順暢發展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