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的董事會采取何種配置?
首先,外部董事數量過半。對于國有企業來說,這是防范企業內部人控制的必要策略。特別是對于采用董事會一
首先,外部董事數量過半。對于國有企業來說,這是防范企業“內部人控制”的必要策略。特別是對于采用董事會“一元”配置的企業,外部董事在董事會中數量過半非常必要。
其次,董事會職權歸位。即董事會要依法實質享有對經理聘任解聘、考核和薪酬分配的決定權。尤其對于采用董事會“二元”和“三元”配置的企業,董事會享有這項決定權至關重要。否則,就有“兩個中心”或“兩個山頭”的危險。
此外,董事會配置除了表現在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等主要成員上,還表現在一般董事成員上。就是說,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董事的選擇、配置也有動態性。比如,企業處于產品經營階段,配置董事成員時,內行的董事宜多點;企業處于跨國經營階段,懂國際經營管理的董事應適當加強;而企業處于多元發展、資本擴張階段,精于投資理財、資本運營的董事,則理應多多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