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廣告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一、政治法律環境 主要是指各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和其他相關的政策法令,以及國家政局變化對國際廣告的左右
一、政治法律環境
主要是指各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和其他相關的政策法令,以及國家政局變化對國際廣告的左右和影響。這種影響包括:
(1)對于廣告內容的限制。如在德國,與競爭者產品比較的廣告是被禁止的;在美國和英國,不能在電視上做香煙廣告;在泰國,則禁止做藥品廣告。廣告內容不能損害當地的民族尊嚴和違反當地的民族習慣。
(2)對于廣告媒介的限制。例如,在北歐的丹麥和挪威等國,沒有商業性廣播和電視;在荷蘭,每周只許可有127分鐘的廣告節目;在法國,每天只允許有幾分鐘的廣告時間。戶外廣告的設置、張貼,要遵守當地城市管理機構的規定,不能妨礙交通或影響觀瞻。霓虹燈廣告的大小和設置地點,要按當地的有關規定。
(3)對于廣告費支出的限制。例如,印度政府規定企業的廣告費用不得超過銷售額的4%。
(4)對于廣告支出的課稅。意大利政府規定對報紙廣告征4%的稅,對廣播和電視廣告則要征15%的稅;在奧地利,對電視和印刷廣告征10%的稅,對廣播及影院廣告則征10%—30%不等的稅。
二、社會環境
社會環境包括進口國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審美觀及心理因素等。廣告界要重視對社會環境的研究,認識和適應目標市場的社會環境,這是廣告宣傳成敗的重要環節。不同的國家與地區,有不同的風俗習慣,形成對廣告表現不同的心理要求。如法國人喜歡素潔的白色,認為白色象征純潔;中國人喜愛紅色,認為紅色是吉祥之兆;有的國家則禁止紅色,如統一前的聯邦德國不喜歡紅色;非洲有些國家忌諱黃色;而東南亞國家喜愛明快的淺色。因而,廣告在運用色彩時,要特別注意當地人的好惡。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消費者有不同的消費觀念。而且隨著時代潮流的變化,舊的消費觀念被淘汰,新的消費觀念形成。有的消費者希望購買價格低廉的商品,講究實惠;有的卻以購買高價商品顯示其地位與威望。有的國家和民族,喜歡新奇。如日本,追求新奇商品已形成社會風氣,私人汽車平均使用二三年后,便要購買新的。而德國和法國的消費者比較保守,接受新產品比較慢。對有些國家,廣告圖案和商標設計要特別注意其宗教信仰和習俗。如在羅馬尼亞,三角形和環形的圖案更能吸引消費者;在柏林,方形比圓形效果更佳。凡繪有豬或豬形狀的圖案在伊斯蘭教國家是嚴格禁止的。非洲一些國家對狗和貓頭鷹的形象很不歡迎。在阿拉伯國家登廣告,如果畫面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一起吃東西,不僅被禁止,還要罰款。
三、文化環境
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對廣告的欣賞與理解水平也不同。如果不按照廣告地區的實際情況設計廣告,廣告制作再好,也不能引起共鳴。例如,在文化教育程度高的國家可以多用報刊、雜志做廣告,而文化水平低的國家則不行。文化教育程度較高的國家,他們對廣告的創意要求也高,而對不夠水準的廣告是不會重視的,當然也會影響購買行為。廣告語言的翻譯要得當,要了解雙方的習慣語言和方言。否則,不但不能有效地表達原意,甚至還可能會鬧出笑話。在某個國家是贊揚的語言,在另一個國家則可能是一種諷刺。尤其是習慣語、成語、暗示語、俚語、笑話、雙關語,在翻譯時更應特別注意,盡可能符合當地的民情風俗。如“芳芳”化妝品商標,拼音是 “Fang”。英文的意思是“毒蛇的牙齒”、“狼牙”、“狗牙”等。外國記者寫文章說,“這種商標用在小兒爽身粉上,使人感到恐怖。”中國港澳地區出售一種“雙參補酒”,這種酒雖然在內地深受廣大群眾喜愛,但在當地卻售不出去,原來“雙參”與粵語中的“傷心”是同音。所以對外廣告的用語一定要謹慎,要尊重別人的語言和習慣用語。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是幾種文字和語言并存,應該選擇最通用而占人口比例大的文字和語言做廣告。如在香港、澳門地區,廣東方言比普通話更能贏得聽眾和觀眾。
四、自然環境
應注意了解出口國經濟地理情況,自然資源分布情況,以及氣候和季節變化情況等等。譬如向北極地帶推銷冷氣機,向非洲推銷毛皮是不適宜的。對這些情況都應有足夠的了解。
主要是指各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和其他相關的政策法令,以及國家政局變化對國際廣告的左右和影響。這種影響包括:
(1)對于廣告內容的限制。如在德國,與競爭者產品比較的廣告是被禁止的;在美國和英國,不能在電視上做香煙廣告;在泰國,則禁止做藥品廣告。廣告內容不能損害當地的民族尊嚴和違反當地的民族習慣。
(2)對于廣告媒介的限制。例如,在北歐的丹麥和挪威等國,沒有商業性廣播和電視;在荷蘭,每周只許可有127分鐘的廣告節目;在法國,每天只允許有幾分鐘的廣告時間。戶外廣告的設置、張貼,要遵守當地城市管理機構的規定,不能妨礙交通或影響觀瞻。霓虹燈廣告的大小和設置地點,要按當地的有關規定。
(3)對于廣告費支出的限制。例如,印度政府規定企業的廣告費用不得超過銷售額的4%。
(4)對于廣告支出的課稅。意大利政府規定對報紙廣告征4%的稅,對廣播和電視廣告則要征15%的稅;在奧地利,對電視和印刷廣告征10%的稅,對廣播及影院廣告則征10%—30%不等的稅。
二、社會環境
社會環境包括進口國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審美觀及心理因素等。廣告界要重視對社會環境的研究,認識和適應目標市場的社會環境,這是廣告宣傳成敗的重要環節。不同的國家與地區,有不同的風俗習慣,形成對廣告表現不同的心理要求。如法國人喜歡素潔的白色,認為白色象征純潔;中國人喜愛紅色,認為紅色是吉祥之兆;有的國家則禁止紅色,如統一前的聯邦德國不喜歡紅色;非洲有些國家忌諱黃色;而東南亞國家喜愛明快的淺色。因而,廣告在運用色彩時,要特別注意當地人的好惡。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消費者有不同的消費觀念。而且隨著時代潮流的變化,舊的消費觀念被淘汰,新的消費觀念形成。有的消費者希望購買價格低廉的商品,講究實惠;有的卻以購買高價商品顯示其地位與威望。有的國家和民族,喜歡新奇。如日本,追求新奇商品已形成社會風氣,私人汽車平均使用二三年后,便要購買新的。而德國和法國的消費者比較保守,接受新產品比較慢。對有些國家,廣告圖案和商標設計要特別注意其宗教信仰和習俗。如在羅馬尼亞,三角形和環形的圖案更能吸引消費者;在柏林,方形比圓形效果更佳。凡繪有豬或豬形狀的圖案在伊斯蘭教國家是嚴格禁止的。非洲一些國家對狗和貓頭鷹的形象很不歡迎。在阿拉伯國家登廣告,如果畫面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一起吃東西,不僅被禁止,還要罰款。
三、文化環境
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對廣告的欣賞與理解水平也不同。如果不按照廣告地區的實際情況設計廣告,廣告制作再好,也不能引起共鳴。例如,在文化教育程度高的國家可以多用報刊、雜志做廣告,而文化水平低的國家則不行。文化教育程度較高的國家,他們對廣告的創意要求也高,而對不夠水準的廣告是不會重視的,當然也會影響購買行為。廣告語言的翻譯要得當,要了解雙方的習慣語言和方言。否則,不但不能有效地表達原意,甚至還可能會鬧出笑話。在某個國家是贊揚的語言,在另一個國家則可能是一種諷刺。尤其是習慣語、成語、暗示語、俚語、笑話、雙關語,在翻譯時更應特別注意,盡可能符合當地的民情風俗。如“芳芳”化妝品商標,拼音是 “Fang”。英文的意思是“毒蛇的牙齒”、“狼牙”、“狗牙”等。外國記者寫文章說,“這種商標用在小兒爽身粉上,使人感到恐怖。”中國港澳地區出售一種“雙參補酒”,這種酒雖然在內地深受廣大群眾喜愛,但在當地卻售不出去,原來“雙參”與粵語中的“傷心”是同音。所以對外廣告的用語一定要謹慎,要尊重別人的語言和習慣用語。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是幾種文字和語言并存,應該選擇最通用而占人口比例大的文字和語言做廣告。如在香港、澳門地區,廣東方言比普通話更能贏得聽眾和觀眾。
四、自然環境
應注意了解出口國經濟地理情況,自然資源分布情況,以及氣候和季節變化情況等等。譬如向北極地帶推銷冷氣機,向非洲推銷毛皮是不適宜的。對這些情況都應有足夠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