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在企業里不是一種新生事物
自從企業存在以來,“創新”就存在了。為什么現在要設立首席創新官呢?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有三點。
首先,20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數字化變革,而數字化變革的影響力在90年代(Dot-Com時代)被大大增強了,因此顛覆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速度和規模進一步加快和加大。在1958年,一家企業在標準普爾500股票指數榜單上平均能保持57年,而到了1983年,57年降為30年,到了2008年,企業在標準普爾500股票指數榜單平均只能保持18年。
其次,企業的意識越來越強,它們認識到必須了解可持續創新所帶來的商業潛在力量,并以此振興創意,創造全新的商業機會。美國通用電氣(GE)承諾實現“綠色創想”(Ecomagination)戰略,按照該公司領導人的說法“綠色就是美元”,而這只是對人們一個最初的告示:可持續性發展已經進入商業主流,并且其創新戰略勢在必行。
最后,我們現在對創新的動力作用有了更好的理解,同時對于創新帶來的市場威脅和機遇有了更好的認識。這要歸功于許多商業學者和企業管理者開展的市場調查工作。他們不僅得出了許多關于破壞性創新的認識理論,同時將相關理論運用到工作實踐中進行驗證。因此,企業能夠更好地了解如何進行創新管理,以及作為企業高層的首席創新官應該如何行使自己的領導力。
因為首席創新官的職位相對比較新穎,因此關于該職位應該行使怎樣的職責還沒有統一的定義。由于每個企業都有自己不同的情況,因此首席創新官必然會因為各個行業和各個企業的不同情況而有所差異。但是,對于所有的首席創新官而言,有三個必須承擔起責任的關鍵創新領域:語言(Language)、學習(Learning)和長期發展結構(Long-term Structu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