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如今,中國的企業家們并不缺少金錢和財富,他們缺少的恰恰是對社會的責任感。企業的社會責任并不簡單地等同于捐款和慈善,而應該更多的包含對社會的關心和對人的關懷。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應當承擔對利益相關者和全社會的責任,企業通過承擔社會責任實現企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員工的健康及安全保護、節約資源、生態環境的保護、為客戶創造價值、遵守商業道德等。企業家應該以自己的信仰,引領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推進可持續發展理論,追求企業與員工、社會、自然的和諧發展,以實際行動回報社會、關愛自然、保護環境、創建和諧的企業發展環境,踐行社會責任。
企業家們可能會不信宗教,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們沒有信仰。企業家們可以不做企業家,但是這也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選擇不做人。中國傳統文化和宗教中宣揚的仁、義、禮、智、信以及博愛思想,在企業家成長的過程中可以實現內心價值的認同和積累,從而形成企業家信仰,同時也可以落實到企業的經營運作中。企業家在處理企業發展與社會發展和人的發展的關系時,也會將信仰運用到化解矛盾中去,從而實現企業、社會和人的和諧發展。
企業家作為企業的主導和靈魂,他應該將自己的信仰與企業的社會責任結合起來。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的過程就會體現企業家信仰的特點。企業成功靠的是一種社會責任感,而這種責任感,就源自于企業家的理性、科學精神、道德感、人本精神、自控力、對規則的遵守和真正意義上的創新精神。諾貝爾經濟學得主諾斯(Douglas Cecil North)說:“一個社會有健全的倫理道德準則,才能黏合社會穩定與經濟活力。” 企業家的信仰要有意識的轉化為倫理道德準則,擴展到承擔社會責任、推動社會發展、關注人的發展上去。只有這樣,企業家的信仰以及社會責任才有可承接的載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