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的理念體系通常可分為兩個層次
【中國糖酒網營銷分析】企業文化的理念體系通常可分為兩個層次:核心理念與應用理念。核心理念即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和共同愿景,是指導企業成長的基本哲學和靈魂。應用理念是在核心理念基礎上延伸出的,在各個業務領域的運用和表現,如市場理念、人才理念、服務理念等等。
核心理念決定了一個企業精神層面的基本基因,決定了一個企業的社會屬性和團隊個性。它應該是固定的、穩態的、持續的。隨意的變化,就會破壞企業的社會認知和團隊認同。更不能“一朝君子一朝臣”,隨著領導層人選的變化而變化。這個問題對民民企業來說,也許不是問題,所有制結構的穩定,決定了決策層所倡導的核心理念,可以保持起碼的連續性和相對的穩定性。但在委托代理機制下運營的國有企業,卻是一個棘手的現實難題。
經常聽到一句話:企業文化首先是老板文化,老板的文化決定了企業的文化。這似乎成了公理。確實,企業的創始人、大股東、決策者,對一個企業的文化形成起著關鍵性決定作用。他們的高度、視野、傾向,對企業文化的內涵都會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但所有制形式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外部環境不同、員工結構不同,老板文化對企業文化的作用機理就會有很大的差距。
我們常說“沒有張瑞敏就沒有海爾”,“沒有柳傳志聯想就不是今天的樣子。”創業初期和民營企業,核心領導者是企業的靈魂,是文化的總設計師,企業文化無可回避地體現出強烈的個人化色彩,把領導層的個人風格直接轉化成團隊共同意志,也是順理成章。但企業進入到規范化、組織化階段,核心領導者的角色也在發生變化,在文化建設中更多應該是推動者、示范者和踐行者。
尤其是國有企業的領導,因為委托代理關系和任期制的限制,如果一味從傳統的“立功立言”思維出來,非要在自己的任期內推出有強烈個人風格的理念口號,“城頭變幻大王旗”,后任推翻前任,形式大于內容,常常會弄巧成拙,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