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茂中談微博營銷
今天我們再去談論微博,已經可以用數以千記的案例來論證微博多么具有價值、能夠利用微博做出多么影響深遠的傳播,但是在微博上有沒有忌諱,有沒有不能去做的,似乎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微博——或者說任何一種媒體形態,都有著“雙刃劍”的本質,連電視這樣結構更為簡單的單向溝通媒體,都有過不勝枚舉的因為廣告創意觸犯受眾心理而影響品牌和產品形象的案例。只是,“微博營銷”三年以來在中國市場上遍地開花,卻從來沒有誰真正的去告訴企業,通過微博展開營銷活動,除了有利的因素之外,還有哪些邊界性的原則不能觸犯。
3月4日早晨,長春一輛RAV4私家車被盜,同時被盜的還有車輛后座上僅有2個月大的男嬰。車主報警之后,消息亦在微博上流傳擴散起來,出于對一條新生生命的擔憂,使得這一刑事個案幾乎變成了全網的關注焦點。上海通用別克在沈陽的一家經銷商 @遼寧天合別克 在3月5日中午(此時案件尚未有明確進展,男嬰仍為“失蹤”狀態)發表了一條借勢強調別克車系產品安全功能的微博,還使用了失蹤男嬰的照片作為內容裝飾:
到了3月5日晚上8點左右,吉林省公安廳通過微博公布了案情結果,犯罪嫌疑人周喜軍供認,他在發現被盜車輛后座上有一名嬰兒時,停車將嬰兒掐死埋在路邊的雪中。次時,遼寧天合別克的那條微博,被正在為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悲慟不已的網友再度翻出來時,意思已經完全變了味,“別克這是在拿人命來做營銷”。而這個時間,又正是朝九晚五的企業職員們已經下班結束工作的時間,微博帳號處于無暇顧及的停放階段,眾怒之下,遼寧天合別克的爭議微博內容在幾個小時以內被瘋狂轉載逾萬次,如潮罵聲幾乎全都沖著“上汽通用別克”的品牌而來,直到遼寧天合別克的老板被來自企業總部十萬火急的電話催醒,才忙不迭的去指使手下將惹事的微博刪掉。
無獨有偶,類似的案例在去年已經發生過一次:去年7月的北京暴雨中,廣渠門一越野車內男子因為立交橋下積水太深沒能及時逃生而不幸溺亡。此事在當時也同樣引起了微博上廣泛的關注和轉發,成為社會熱門事件。7月23日中午,認證為“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微博賬號“北京寶馬ABC”發布了這樣一條微博:“每一輛BMW都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當車輛開始進水的時候會用電瓶內剩余的電量開啟所有車窗包括天窗!這就是BMW所帶來的一種態度!這種配置不用去吹噓卻能在危急時刻救命。”
一石激起千層浪。轉眼間各類評論紛至沓來,大多數都指責寶馬缺乏社會責任感,拿別人的生命給自己的產品賣點做宣傳,當時的寶馬如同今日的別克一樣,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隨后認證為“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的官方微博“江寧公安在線”,在對該微博進行核實后,稱“北京寶馬ABC”所宣稱的自動窗功能并不存在,微博內容失實。隨后“北京寶馬ABC”公開道歉,寶馬官方微博帳號進行辟謠。但不管如何,寶馬品牌終究在事件中受到了影響。
無論是別克還是寶馬,可以想象,其微博運營者一定聽過太多次“微博的價值”等教誨,并且吸收了“借熱點話題植入營銷信息”等手段技巧,這讓他在社會時間發生時十分聰明的將其和自家產品安全功能聯系了起來,發出那條微博時可能還在得意于自己的嗅覺敏銳。社交媒體有著極致速率的傳播屬性,在聚光燈下的每一個角色,都能夠爭取“15分鐘的名人效應”,在惡搞杜甫、調侃元芳等各種傳播奇跡的熏陶下,“微博竟然能做到……”成為了津津樂道的話題,而“微博不能做……”這種照常理來說應是必備條件的邊界原則,卻是屢被忽視。
兩輛車,兩條生命,兩次失敗的微博營銷。我們可以將此類事件總結成突發性社會事件,那么當真正的災難來襲時,情況又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