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心得:小悅悅事件與責任擴散效應
上月發生的小悅悅事件,把輿論導向了對冷漠的討伐,本該受到譴責的二位肇事司機退居其次,18位路人被推到了風口浪尖。道德下滑、良知喪失的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無論如何,肇事、摧殘生命的行為也遠比冷漠無助、視而不見的行為可恥許多,罪惡許多。不對犯罪行為大加撻伐,卻對道德覺悟不高義憤填膺,更有甚者,有人提出了要對“道德冷漠”者立法治罪!舍本逐末、避重就輕這是否過頭了一點?
我并不反對譴責冷漠,我也痛恨道德下滑,但任何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從源頭開始,需要先治本然后再治標,最后標本兼治。
我無意為冷漠開脫,但我們不能不承認18位路人中大多數人其實是不知道怎樣處理或面對這樣的突發事件。如果你不信,我們不妨來看看上個世紀發生在美國的一位吧女求救無果最終被殺事件。
事情發生在1963年4月3日的凌晨,吧女下班回家途中碰到歹徒追殺,她的大聲呼救,引起居住小區住戶的開燈開窗;燈光一亮,歹徒就躲藏在暗處,開燈的人們只看到急行的女子、看不見壞人,就熄燈就寢了。這時,歹徒又追了上來,吧女再次呼救,小區又有人亮燈開窗,歹徒又藏匿起來,人們又繼續關燈關窗。吧女第三次呼救時,亮燈開窗的人更多,但由于看不到歹徒,竟然沒有一人出來施救,更沒有一人報警。天亮之后,人們發現吧女被殺死在她居住的樓梯走道上。
事后調查得知,當晚小區共有38戶人家開燈開窗,社會學家了解他們為什么不報警、不施救時,得到的回答是:“我以為別人會報警”、“我以為別人會救她”。心理學家們通過對這一事件的分析后得出了一個著名的結論:當責任分散到眾人頭上時,每個人都會認為,這事不需要我負責,其他人應該會負責。這就是“責任擴散效應”。
“責任擴散效應”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心理現象,即在某種緊急事件發生時,如果有其他人在場,幫助他人的責任被無形地擴散到其他人身上,每個人幫助他人的責任就相應地減少了。
在突發事件中,旁觀者越多,人們的這種心理就越強烈:會有人幫助他的,還輪不到我出頭。
從美國吧女無人幫助到國內小悅悅事件路人的冷漠,可以看出,人類的心理是相同的。我們與其指責路人的冷漠,還不如擴大突發事件應對培訓,從小孩子抓起。已經走向社會的人們,由政府出資,按單位或居住區進行培訓,這類培訓應該包括公共危機應對的所有突發事件,讓每一個國人的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達標,才是徹底解決路人圍觀或冷漠的根本辦法。
交通違規增多,是城市管理缺失所致,市民素質不高,是當地政府教育不到位所致。公民素質不高,是國家政府教育不到位所致。出了問題指責具體事件的某幾個人,無濟于事。
人們對古代官員是否有作為、是否有政績,并不一定只看他在任時物質生活好壞,還要看他治下的民風好壞,甚至民風好壞成了衡量古代官員好壞的首選指標,如韓愈治潮州、柳宗元治柳州、蘇軾治杭州等無不如此。如果對當今主政官員把民風好壞作為政績考核的主要指標,我想,發生在公共場合的圍觀事件、冷漠行為一定會大大減少。
違法活動按法律制裁,違背道德的行為,從道德層面進行譴責。人們對小悅悅事件中路人的冷漠進行抨擊完全應該,但要立法制裁就超越了道德范疇,這與我們正在進行的法制建設精神是背道而馳的。經濟建設與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應該并駕齊驅,多頭并舉,不能只抓一頭,忽視另外的一頭或幾頭。
中國的崛起如果沒有精神文明的崛起,物質文明即使繁榮一時,也難以持續,搞不好,最終會因為道德滑坡而崩潰。三聚氰胺、毒大米等諸多事件的發生已經給國人敲響了警鐘。
再回到企業管理上來,責任擴散效應告訴我們,當企業各項工作沒有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時,就不會有人對企業的工作負責,因為大家都認為別人會負責。中國古人的“法不責眾”原則,也從另一個側面告訴我們:沒有具體的責任人,法也無能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