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一大批精明能干的經理》
大風過后,不是雷雨交加,就是艷陽大照。1983年,久違的晴天讓一切變得生動活躍。
人們欣喜地看到,治理整頓效果顯現,企業管理格局一新。年初,北京景泰藍廠的改革經驗付諸報端,作為先進典型在北京地區廣泛推行。這個廠曾是落后代表,1982年秋天開始大力整頓。
其一,嚴明紀律。比如,針對遲到現象規定“無故遲到一次,全廠點名批評;遲到兩次,停工一天,學習勞動紀律條文,扣發當日工資;遲到三次,正式職工停工一周,臨時工辭退”。
其二,精簡機構。將原有的110名干部精簡定崗,縮減至83人。
其三,調整結構。將70余名老弱工人調離一線,能力低、態度差者劃入“編外”,按完成工時多少領取工資,350名一線員工劃分為五條生產線,按照多勞多得原則領取報酬。
其四,重點整治。在最重要的制胎車間和藍工車間進行原材料核算,明確規定零部件質量指標,實施工種崗位責任制,獎懲分明。
新規定實施兩個月,效果卓著。兩名臨時工被解雇,一名青工被開除,近百名工人被點名,遲到現象基本消除;一名“長期泡病號”的女工受到留廠查看處分后,月月完成生產任務;一位行政干部分到制胎車間,投入使用新工藝,使工效提高兩成;藍工車間開展節約活動,每月從銀焊藥一項,節省2000元。由此,記者感慨,景泰藍廠這是“動真格了”。
上述改革的背景是,北京市正在嘗試改變傳統的就業制度,逐步取消機關企業終身工作制。
從1982年末開始,一名新人去百貨商店或工廠求職,他將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享有正式工同等待遇。當然,在被錄用之前還有試用期,經過技術考核才能入職。如果無故曠工連續十五天或離職超過三十天,抑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條件,企業有權開除,但要提前三個月提出解約。
這種新用工模式只在北京試點。美國《紐約時報》評論道:“如果北京的這一嘗試取得成功并推廣到全國各地,便會對城市一億一千萬職工組成的勞動力產生令人側目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