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需要提升從業者的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需要提升從業者的道德水平,這是在經歷了一系列慘痛教訓后,人們得出的經驗與結論。人們意識到不能簡單把商品經濟等價交換原則套用到食品生產經營,必須強調食品的社會和人文特征,讓食品從業者回歸道德本色。
上世紀70年代,一種全新的農業模式—社區支持農業在瑞士和德國興起,目前正風靡全球。該模式的特征是在農戶與消費者之間建立穩定的供需協議,農產品(000061,股吧)直接由農場送貨上門,縮短從農田到餐桌的距離。這樣做的結果是供需雙方重新回到面對面的狀態,降低信息不對稱,從而提升互信。與之相似的是,日本和法國從產業政策角度支持中小食品企業和特色有機食品發展,扭轉大工業帶來的食品“去人格化”。
在人類古代社會,食品大流通的市場格局尚未形成,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在“熟人社會”中面對面地進行,是一種基于供需雙方相互信任的人身關系。因此,各國食品行業的百年老店都有很高道德水準,倡導做食品要先做人,不少品牌干脆直接取自創始人姓名,帶有明顯的人格身份特征。
現代化空前提升了人們對食品數量和種類的需求程度,大工業和大城市改變了傳統食品行業的結構和方式。一些國外學者認為,隨著社會流動加速,食品生產經營不再局限于一時一地,其人格身份特征日益模糊,商品屬性突出,逐步轉變成一種基于商業消費的契約關系。由于利益驅動行為成本降低,生產經營者的誠信自律意識難免跟不上市場規模擴張,食品安全的內在風險增大。在過去200年里,西方國家大多經歷了因市場急速擴張誘發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違法行為,給公眾健康帶來極大損失。例如,1858年美國紐約“潲水奶”丑聞導致當年有8000多名兒童飲奶死亡;1955年日本森永“毒奶粉”事件造成12159人中毒,一些患者至今還在接受治療;上世紀末英國的瘋牛病更是震驚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