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不合理競爭
《羊皮卷》反對不合理競爭,規定在出售特定商品的店鋪隔壁,不能開同樣的商店,賣完全相同的東西。對于降
《羊皮卷》反對不合理競爭,規定在出售特定商品的店鋪隔壁,不能開同樣的商店,賣完全相同的東西。對于降價競爭,大部分情況下以是否有利于消費者為標準。另外還規定,不能買別人早已表示要購買的東西,《羊皮卷》中有這樣一則案例:
有兩個拉比都想買某一塊地。第一個拉比先就這塊地談好了價格,可第二個拉比跑來,二話不說就買了下來。
有一天,有人來見第二個拉比,對他說:“有人想買糖果,來到糖果店,看見已經有人在驗看糖果的質量,但后到的人卻搶先把糖果買了下來,這樣的人,你認為如何稱呼為好?”
第二個拉比回答說:“當然第二個人是壞人了。”
于是,那人就告訴他說:“你新近買下的土地,就相當于后到者買下的糖果。事先已經有人報出了價格,正在交涉之中,你怎么可以先買下來呢?”
事情最后是怎樣解決的呢?
第二個拉比認為把新買下的東西立刻賣出去,有些不吉利,送給第一個拉比,他又不舍得,于是,就把它捐贈給了一所學校。
很明顯,從《羊皮卷》的這些具體規定中,很容易發掘出現代公平價格、正當利潤、公平競爭、如實說明等商業法規的基本思想和原始做法。猶太民族的先哲們在其他民族還處于農耕時代時,就預測到將來社會的發展趨勢,并作出種種規定,真可謂極具先見之明。
而且這些法規在現代生活中,已被證明為是合理和有效的規定,對于商業史和法律史都具有重大意義。這種基本思路和具體規范,對猶太商人形成其獨特的經營風格,對現代商業世界的價值標準以及對猶太商人在今日商業世界的成功,都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