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缺位下企業持續增長的基因
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經濟系教授張暉明認為,在一個個人色彩太重的企業,管理基礎往往就會有問題,“公司不夠透明,治理不完備,沒有獨立和有效的董事會,沒有總經理和董事會之間合理的分權,也沒有合理的內部控制與有效的外部監督。不僅分工關系不清楚,老總一般也掌握著最關鍵的資源。這樣在企業的領導人出事后,客戶和團隊都可能流失,企業也就走向了瓦解。”
這就能夠解釋很多企業老板出事后納悶的原因:那些昨天還站在他面前高唱贊歌的人們,又是第一批朝他扔石子的人。而與黃光裕、陳曉一度反目成仇的故事又有所不同,黃宏生和張學斌的故事10多年來更是一出正劇。
有人說黃宏生“命好”,多年來圍繞在他身邊一直有一批忠心耿耿、極富職業素養的優秀職業經理人。這批職業經理人不僅沒有趁混亂之機,或爭權奪利,或大撈一把,或報復泄憤,或投奔他處。即使黃宏生仍身陷囹圄,創維高層每月都會向他匯報工作,而他每個月也會給公司董事會寫一封信,給管理層和員工打氣,指導公司發展。黃宏生認為,“一個人無法駕馭航空母艦,哪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是很大挑戰。”
事實證明,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包括建立健全股東大會制度、董事會制度、總經理制度、監事會制度,四項制度相互作用形成完整的權利制衡機制,對企業的穩定發展和風險防范是非常有效的。在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下,分工明確、責任和權利義務關系清晰。公司重大事務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完全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模式操作。即使“船長”出了事,企業穩定也有制度基礎和保障。
所以,如何規范公司高管的標準、激勵職業經理人奮力劃槳,避免職業經理人偏離航道,便成為法人治理結構下一個繞不開的重要課題。
全國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陳軍認為,我國職業經理人與美國、日本、德國等國家企業管理者存在一定差距,集中表現在市場意識、全球視野、經營能力和職業化精神等方面。一個優秀的經理人必須具備幾個特點:清晰和堅定的職業目標、豐富的職業含金量、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育背景、高度的專業化、較強的溝通和管理能力等。除此之外,必須有幾個“硬件”:首先是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學習能力;第二要嚴格遵守“游戲規則”;第三要有平和的心態,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要適應而不是改造公司。
對經理人如何運用其被授予的權力,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環節。研究發現,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往往陷入這樣一種輪回怪圈:經理人剛上任時權杖疲軟無力,不得不絞盡腦汁培養自己的團隊。此后其權杖逐步變強,漸漸失去監督和約束,最終導致個人私欲膨脹、孳生腐敗,危害企業利益乃至生存。而經理人一旦離崗后,新任經理人又重復這個過程,幾經折騰企業傷害極大。所以,企業應舞好約束這把利劍,從根本上杜絕經理人缺位引起連鎖反應給企業帶來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