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推廣新品未來可期
近日,有報道稱,茅臺近日發布重磅文件,擬著手在全國各地組建省級合資公司,并將對合資公司給予新產品專銷、開發產品、費用申請等15項政策支持。在業內人士看來,茅臺此舉短期來說,更多是為了管控價格,以及更好地做精細化管理。
據了解,上述各省級合資公司由茅臺各省經銷商聯誼會發起,經銷商自愿參與,并由經銷商共同出資成立,股東由茅臺經銷商聯誼會、茅臺酒經銷商、茅臺自營公司(茅臺營銷公司人員不得入股)構成。
“這個公司很難成功,有‘搶市場’的嫌疑,茅臺很早之前也發過幾次文,鼓勵經銷商成立合資公司,一直沒有成型,原因就是經銷商反對,但從目前來看,依然缺乏成立省級合資公司的基礎,現在經銷商的利益的訴求點的核心在于要利潤,但明顯合資公司解決不了經銷商的核心訴求,參與意愿不高。”有茅臺經銷商劉碩(化名)對記者表示。
亦有茅臺經銷商認為,文件中提到合資公司有合同計劃10-30噸,而這30噸的量肯定還是在當地消化,一定程度上還是會對當地經銷商的市場產生影響。
“每個經銷商都希望資源控制在自己手里,現在廠家想開公司與經銷商搶資源,本來市場就已經夠亂的了。”有茅臺經銷商王鑫(化名)向記者抱怨。
劉碩認為,茅臺這步棋應該是看未來的,要解決茅臺未來經銷體系的問題,在經濟下行,茅臺酒利潤微薄的情況下,利用合資公司捆綁經銷商,防止經銷商體系瓦解,維持一個省區的正常運營。
亦有山東地區的茅臺經銷商表示,廠家應該給予新公司和經銷商同等的政策,公平競爭才會有利于茅臺的健康發展,有政策過度傾斜的企業不會成長壯大。
有商會資源的某茅臺經銷商對記者直言,“我個人是反對廠家參與銷售,我自身渠道還可以,價格也能做起來,自身也有很多商會的企業渠道,茅臺進來了會不會搶走我們的商會企業渠道,還是個問號。”
不過亦有茅臺華東地區大商則認為,從茅臺公司的態度來看,他們至少是誠心的。
此外,招商食品飲料分析認為,從支持細則上來看,大商能夠在合資公司中占有較大股權比例,也會有較強話語權,這對于提高渠道大商忠誠度有一定幫助,建議茅臺能明確合資公司職能范圍與資源投放流程,避免資源投放上對自營門店和大經銷商投入過多,導致中小經銷商利益受損,或資源投放無效導致渠道效率下降。
凌通價值投資董事長董寶珍認為,茅臺渠道利潤低是茅臺市場結構出現了問題,渠道結構由比較零散的二千多家專賣店構成的,二千多家專賣店各自為戰,沒有內部協調的機制,過去二十年茅臺建立起來的小而散的專賣店模式,與互聯網商業崛起后商業大型化時代潮流的尖銳沖突。
在董寶珍看來,新的合資公司其實是在2000多家松散的缺少協調機制的分散的經營主體之間構建新的樞紐,在各省內部建立了一個溝通協調機制,消除了經營主體之間沒有協調機制的問題。讓省內所有經銷商之間構建一個信息溝通和互通有無的平臺、機制和通道。
而對于新的合資公司,茅臺已有實踐案例,在茅臺酒主力市場之一的廣東省,茅臺引導、鼓勵經銷商進行了渠道整合,成立了一家由聯誼會控股、經銷商入股的股份制公司——廣州尊茅酒業有限公司。
而據記者查詢,廣州尊茅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股東分別為茅臺的專賣店(經銷商)廣州豫源經貿有限公司、深圳市沙頭角商業外貿有限公司以及符小文、王富強等20位茅臺酒經銷商。
此外,記者查詢了解到,上述自然人股東均有商會、文化研究會等背景,人脈交際資源比較廣泛。
有廣州尊茅酒業內部人士透露,尊茅有著獨立的銷售渠道,目前廠家沒有股權。
不過尊茅酒業銷售的茅臺酒大多數為定制化產品,諸如茅臺壇裝2.5L、5L,小瓶裝茅臺酒,茅臺醬樽酒,國禮鑒藏等,與普通飛天茅臺存在產品區隔。
然而,經銷商除了擔心合資公司會“搶市場”外,大多數經銷商對合資公司的前途比較看淡。
王鑫直言合資公司很難搞成功,有可能會是茅臺“直營店”的命運:“當初茅臺開直營店的時候,我們經銷商也在擔心會不會搶了我們生意,現在看來,這個擔心是沒必要的,茅臺直營店量太小了,沒法跟我們競爭。”
據記者了解,自2012年4月26日第一家茅臺自營店成立以來,但由于2012年底以來,在茅臺酒價格一路下滑的情況下,直營店依然執行較高價位銷售,茅臺直營店一直處在虧損狀態。
而對于直營店經營不佳的原因,王鑫表示,“自營店由于要樹立茅臺價格標桿,所以價格高,不會降價,買的人自然少了,此外直營店缺乏出去做市場的人,就幾個人守在店里,有人來就賣,沒人來拉倒。”
不過王鑫也表示,隨著茅臺銷售公司的薪酬體系變動和激勵方案的出臺,銷售人員工資明確跟銷售額掛鉤,應該會拉動直營店業績,而且總部增派銷售人員入駐各省區,直營店的銷售積極性會提升很多。
業內普遍認為,茅臺組建合資公司的目的在于,整合經銷商資源,發揮經銷商積極性,與經銷商建立一體化的經營共同體。而茅臺集團總經理李保芳此前曾公開表示,成立合資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市場,合理調控市場需求。
上述文件提到,合資公司股權比例方面,原則上貴州茅臺自營公司不控股,但可根據各省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單個經銷商股份不能超過貴州茅臺經銷商聯誼會所占股份比例;貴州茅臺經銷商聯誼會為聯營公司最大股東。合資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設副總經理一名,由自營公司(省區)經理兼任;設財務部經理一名,由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外派。
有茅臺經銷商稱,上述安排意味著廠家會直接派人參與到合資公司經營中來,這樣對價格管控更直接,未來各個省區竄貨應該會有所收斂,有利于規范市場秩序。
招商食品飲料團隊分析認為,從茅臺省級公司股權設計看,茅臺是下沉營銷職能,強化省級銷售平臺的作用,強化終端營銷能力。
左右腦咨詢機構總經理權圖認為,這也是茅臺首次嘗試渠道創新的做法,總體偏正面積極,區域下沉,價格管控;但由于茅臺的體制原因,具體到市場管理機制層面實際上是蠻有挑戰的,茅臺相對于經銷商來說,一直處在強勢地位,這需要茅臺的魄力和對合資公司職能的定位了。
同時,上述文件還顯示,合資公司向茅臺進貨,每瓶加價5-10元后賣給需要調劑的經銷商,且茅臺不再單獨對經銷商進行調劑。而在業內看來,這意味著變相的小幅提價,對于經營狀況較好需要計劃調劑的經銷商,成本有小幅上升,而這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經銷商的價格預期,推動未來茅臺的批價上漲預期。
上海國酒緣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蘇小相(蘇胡子)對合資公司持看好態度,他認為,合資公司只是可以申請少量茅臺酒計劃和內部調劑茅臺酒計劃,并不是壟斷經營區域茅臺酒銷售;合資公司只是可以申請開發新的茅臺酒品種,并不是壟斷所有茅臺酒總代品種,就目前的市場環境而言,不作為總比亂作為強,養“懶漢”總比“養搗蛋鬼”強,酒賣不掉就調劑給合資公司,即使培養了一小批不作為之人,只要他們不要去亂拋貨亂竄貨,就是對于大多數勤勤懇懇、認真做市場的經銷商一種保護。
茅臺一直在面對消費者柔性需求層面“出力不少”,據招商食品飲料調研數據顯示,茅臺從2014年起開始重視定制酒和系列酒產品,以金/藍瓶茅臺為代表的定制酒2016年銷售目標為25億。
有茅臺經銷商對記者表示,省級合資公司的一大作用就是推廣和開發新品,而且這個新品還是專供合資公司渠道,經銷商有更多渠道進貨,各個省份根據自身需求進行產品定制,也有望獲得公司更多支持。
亦有經銷商談到,茅臺成立省級合資公司,目前更多還是想做醬香系列酒市場,推動系列酒的渠道下沉,進而發展縣鄉市場。
而在上述文件中,茅臺也明確提到,合資公司可優先申請茅臺公司開發的自營新產品省總經銷資格,如生肖茅臺酒等,而合資公司發展條件成熟后可申請開發新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