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人面臨刑事風險
換句話說,蘋果可能因此碰到潛在的法律風險。
目前蘋果公司主要有兩個內容下載商店,一個是以音樂、影視為主的iTunes Store,另一個就是下載應用程序為主的App Store。
對這兩個商店上架銷售產品的審核,蘋果公司的標準卻有所不同。對于iTunes Store里的產品,蘋果公司一般通過直接和影視公司、唱片公司、出版商、作者等版權方直接合作進行銷售,審核也比較嚴格,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盜版問題。
而在App Store中,蘋果公司的《App Store審查指南》中有一句話:“雖然我們很少對書籍和歌曲進行無所不包的審核,但應用程序則有所不同。”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表示,如果出版商起訴蘋果公司,幾乎肯定會勝訴。因為這和百度文庫引用的“避風港法則”不同,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中的軟件都經過審核,而且還在收費,蘋果也從中受益,所以蘋果公司面臨著較大的潛在法律風險。
沈浩波告訴記者,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采用打官司起訴的方式,才能最終解決。
但現實遠沒有那么簡單。由于蘋果公司在中國沒有子公司,只有分公司,因此這樁起訴將變成國際訴訟,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成本,并需要將訴訟文件翻譯成英文,即使最終勝訴,出版商能夠追討回的賠償也是很少的。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提供盜版的人可以逍遙法外。由于這些上傳盜版書籍軟件的人大都在中國,因此游云庭警告道,如果真正追究起來,這些開發者可能面臨刑事風險。
“這并不是危言聳聽,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這些盜版的人獲利、復制數量達到一定的數目,可以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游云庭說。
這些上傳盜版的開發者都在蘋果公司那里注冊有email地址,并且大都提供信用卡分成賬號,因此如果要追查盜版者的話,在技術上并不存在問題。
游云庭認為,App Store的盜版問題,歸根結底是蘋果公司對于海外市場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夠重視,此外還和中國此類侵權賠償過低也有一定關系。
在美國本土很少見到因為App Store存在侵權內容而被起訴的事,因為如果版權人就此起訴蘋果公司,根據美國法律的懲罰性賠償原則,其要承擔非常高的侵權賠償責任。
為此,游云庭建議,蘋果公司在App Store引入版權審查機制并建立版權合作者的白名單,和磨鐵、藍獅子這樣的合作方一道對上傳的作品的版權進行保證。
對此吳曉波和沈浩波均表示,出版商需要聯合起來,才能最終維護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