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糧“轉圈糧”那些事
“轉圈糧”那些事
部分“轉圈糧”問題出在2011年期間,這讓中儲糧很尷尬
在李長軒判刑前,國家審計署今年5月份對中儲糧總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審計署報告指出,2008年至2011年,中儲糧所屬湖南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部分直屬庫違反國家關于最低收購價糧和臨時儲備糧競價銷售交易的有關規定,通過出售給關聯企業再回購的方式,將存儲在本庫的52.21萬噸臨時儲備糧和最低收購價糧,轉為中央儲備糧或用于對外銷售,從中獲利1702.58萬元。
這即為外界所詬病的“轉圈糧”問題。
所謂“轉圈糧”,是指中儲糧直屬庫在托市收購前給相關聯企業打招呼,讓其幫助拍下以前收儲的陳糧。等到實際收購時,糧庫再從企業手中把陳糧買回。糧食在交易過程中并沒有離開糧庫,僅僅是糧庫和企業之間的賬面交易,原地“轉了個圈”后,就能為糧庫、關聯企業等帶來一筆國家糧食補貼收入。
這幾年國家在公布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時,相關部門都會明確要求各級糧食局和中儲糧總公司加強監管,切實防止“轉圈糧”。但實際上仍屢見不鮮。
對于國家審計署指出的問題,中儲糧官方在書面回復中稱:部分直屬庫參與購買政策性糧食有兩個原因:一是為中央儲備糧輪換采購糧源。2008-2010年在新糧食上市后國家啟動托市收購,由于托市收購范圍廣,農民愿意賣糧,大部分新糧商品糧都進入委托收儲企業的庫存。托市收購結束后,市場上流通的糧源較少,符合中央儲備糧質量標準的糧源更是大大減少,要保證完成儲備輪換任務,有一部分輪換糧需要通過購買政策性糧食解決。
而中儲糧人士表示,托市收購的糧食進入糧庫后,中儲糧無權動用,只有中央要求調動時才能外調。
中儲糧官方稱:第二原因是服務中小企業。中儲糧直屬企業通過開展輪換購銷經營,逐步建立了一些相對穩定的購銷渠道。但是這些客戶相當一部分是中小企業,其中部分企業資金短缺,無力一次競拍較多糧食,“部分直屬企業通過向有資格參與拍賣的第三方企業購買糧食,以滿足客戶實際需要”。
中儲糧官方強調:直屬企業從第三方購買政策性糧食,沒有違反當時的拍賣交易規則。2012年12月份以前,國家對中儲糧直屬企業用于儲備輪換的競購是允許的。對于非輪換用途的競購,則不允許直接參與,但未限制通過第三方購買。
據了解,為防范“轉圈糧”謀利行為,2010年12月份,國家對國儲糧輪換交易制度細化,規定國家臨時存儲糧食的存儲庫點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本庫存儲的糧食,也不得安排其監管的地方承儲庫點之間互相購買。
而部分“轉圈糧”問題出在2011年期間,這讓中儲糧很尷尬。
對于2010年12月份以后違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管理辦法》的,中儲糧官方稱:“視情節輕重給予直屬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屬企業違規購買政策糧行為,總公司要求直屬企業進行嚴肅整改。
據了解,受此牽連,中儲糧湖南分公司總經理周毅于去年8月份離職。對此,中儲糧官方稱:“周毅職務調動屬于公司內部正常輪崗。”
另外,國家審計署指出,2008-2012年,中儲糧總公司本部及部分所屬單位存在違規將政策性糧油貸款用于購買商品糧1.434億元、滯留政策性糧油補貼資金2.98億元問題。
對此,中儲糧官方稱:中儲糧總公司正落實專人負責督促有關單位進行糾正和整改。對挪用的政策性糧油貸款全額歸還;對滯留政策性糧油補貼資金,要求河南分公司采取收取政策性糧食風險保證金和撥付補貼資金“收支兩條線”操作,嚴禁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