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絕自帶酒水”焉知非福?
4月21日,武漢市餐飲業協會、消協、個私協推出的《武漢市餐飲行業經營規范》中規定:餐飲企業有權接受或謝
4月21日,武漢市餐飲業協會、消協、個私協推出的《武漢市餐飲行業經營規范》中規定:餐飲企業有權接受或謝絕餐飲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享用;有權對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收取相應的費用等。餐飲企業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的,可向消費者收取服務、加工等費用,雙方應當事先商定。
從2002年明文指出“飯店可以謝絕客人自帶酒水”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出臺后開始,自帶酒水糾紛的烈火就首先在酒店行業頻頻燃起。到2005年《四川省餐飲業行規行約》(試行)和2006年《河南省餐飲行業經營行為規范》(草案)實施后,自帶酒水糾紛的烈火更是蔓延到了餐飲行業,甚至于KTV等娛樂行業。
謝絕自帶酒水的爭議焦點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權問題;另一方面則是,“謝絕自帶酒水”的情況下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交易行為是否公平的問題。
在中投顧問流通行業研究員黎雪榮看來,之所以產生自帶酒水的糾紛,其深層原因在于經營者和消費者市場意識的不成熟。經營者的一系列類似“謝絕自帶酒水”的條款其實是一種以企業為中心的經營理念的體現。這一理念體現出來的是企業自身的盈利情況和企業規模,忽視甚至排除消費者的利益,從根本上將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利益對立起來,給消費者一種通過變相的打壓方式來實現盈利的錯覺。而消費者在維權的浪潮推動下只顧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對經營者的各項規章制度置之不理。
《武漢市餐飲行業經營規范》的推出意味著餐飲企業有權謝絕自帶酒水,開瓶費是一種合法收費內容。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不利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也未必是個壞事。
餐飲業的發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存在著很多不為人知的的競爭、演變、整合等,目前正逐步完善。應該說,餐飲業不是壟斷企業,也不可能形成壟斷經營。餐飲業的發展與完善是市場發展變化中最迅速、最自發的,沒有通過任何國家指令與大動作的經濟調控。基本由民營企業組成的餐飲行業的發展告訴我們,投資主體會自覺地關切自己的資產,自發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避免出現產能過剩。
隨著經濟的發展、餐飲業的繁榮,飯店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飯店這么多,誰不想留住回頭客?大家都與時俱進變著花樣討客人歡心,讓消費者滿意,又有哪家飯店希望因為酒水問題而讓食客流失,甚至永不再來?因此經過政府的立法之后,或許一些酒店會在市場競爭的調節下,降低消費者普遍認為價格比較貴的酒水費,會更加專注于提高服務質量,獲得消費者的滿意,到那時,“自帶酒水”還是“不自帶酒水”,將既不是酒家也不是消費者考慮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