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152,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8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
2014年7月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673號文核準,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000萬股,并于2014年8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涉及公司2名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功集團”)、綿陽科技城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綿陽基金”),鎖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現鎖定期即將屆滿。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15,2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56%,將于2017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2014年8月25日,公司完成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總股本為40,000萬股,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0,000萬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30,000萬股。
2016年6月7日,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獲得了證監會的正式批文,2016年8月25日公司向6家特定機構定向發行了9,736萬股新股,9月6日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記托管手續。公司總股本由40,000萬股變更為49,736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總股本為49,736萬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24,936萬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關承諾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首次發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對所持股份自愿鎖定的承諾如下:
1、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承諾:(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無減持意向;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兩年后擬進行減持的,將提前5個交易日向公司提交減持原因、減持數量、未來減持計劃、減持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影響的說明,并由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3)減持將采用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后減持的,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股份的價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凈資產;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減持股份的,轉讓價格由轉讓雙方協商確定,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4)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后減持的,自相應的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后至其減持期間,公司如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底價下限和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諾,自愿將減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繳公司所有。
2、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且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良順承諾:(1)自公司本次發行并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本次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本次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2)上述承諾期限屆滿后,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每年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25%;(3)在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將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關于實際控制人、董事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如實并及時申報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變動情況;(5)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的,則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如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價格下限將相應進行調整);(6)不會因為本人職務的變更或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第5條承諾。
3、公司股東綿陽基金承諾:(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2011 年3 月從精功集團受讓取得的公司2,000 萬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2)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本次發行并上市時公司股票的發行價格(如發行人發生除權除息事項,則為按照相應比例進行除權除息調整后用于比較的發行價);(3)本機構在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屆滿后的12個月內,累計減持股份比例不超過本機構屆時所持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本機構在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屆滿后的24個月內,本機構累計減持股份不超過屆時所持股份總數的100%;(4)本機構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鎖定期限屆滿后,本機構減持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時,應提前將其減持意向和擬減持數量等信息以書面方式通知發行人,并由發行人及時予以公告,自發行人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本機構方可以減持發行人股份;(5)減持將采用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鎖定期滿兩年后減持的,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股份的價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凈資產;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減持股份的,轉讓價格由轉讓雙方協商確定,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6)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減持期間,公司如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底價下限和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諾,自愿將減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繳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上述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嚴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鎖定承諾。
四、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有關規則和股東承諾;公司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保薦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152,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17年8月25日;
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單位: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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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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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網公告附件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