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需求廣告的概述和采用條件
拖拉需求廣告拖拉需求廣告的形式同推出需求廣告戰略正好相反,這種廣告戰略雖然被企業采用的不多,但也絕不是十分罕見的。在拖拉需求廣告指導下,企業準備把一種新產品推出之前,或者是企業準備把一種產品在一個新的市場中推出之前,就開始對這種產品做廣告宣傳,讓消費者未見產品先見廣告,當這些廣告帶動(拖拉出)消費者的需求后,再讓產品正式上市銷售。
拖拉需求廣告把廣告當成產品銷售的先鋒,如果運用得當,將會大大促進產品銷售,但是也必須承擔兩重風險。這兩重風險都產生于在拖拉需求廣告下消費者先了解到的是廣告中的產品,而非市場中的產品。第一重風險:由于消費者接觸產品的信息首先是是廣告宣傳,所以消費者對產品的第一印象來自廣告。如果廣告策劃工作做得不好,廣告不能夠迎合消費者的潛在需求欲望,或者廣告中產品的形象是消費者不喜愛的,那么產品將很難再在這一市場中銷售出去。另一重風險是,企業采用拖拉需求廣告后,在廣告推出和產品上市之間,一定有一段猶豫時間,以便廣告宣傳產生效果,拖拉出消費者的潛在消費欲望來。但是,在這一段猶豫時間中,市場上的需求正在形成,而廣告主企業又不能及時滿足這些需求,所以完全有可能為其他競爭對手提供了可乘之機。
拖拉需求廣告推出需求廣告戰略是任何情況下均可采用的。但是企業若想采用拖拉需求廣告戰略,就一定要具備下述條件中的若干個:
(1)廣告主企業本身必須財力雄厚,經營狀況良好,有實力承擔風險,也有實力同可能的競爭者對抗。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如果想憑運氣來采用拖拉需求廣告,只要廣告效果一不理想,這家企業就可能一敗涂地。
(2)新產品的市場比較廣泛,潛在的消費者或用戶很多,即使有若干個競爭企業涉足這一市場,也不會嚴重影響廣告主企業的營銷地位。廣告主仍然可以在廣告的配合下,爭取到眾多的消費者。
(3)廣告主準備推出的產品是十分先進的、高科技的,其他競爭對手一時無法馬上仿制出來,無法對廣告主企業的新產品構成直接的威脅。
(4)廣告主有能力委托好的廣告公司,將廣告文本的創作水準提高,在著重宣傳產品本身的同時,突出本企業的商標品牌。另外,在廣告文本中不顯示產品的細節,使別人只能夠了解該產品的用途,而無法了解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5)廣告主企業對推出這一產品已有十足的把握,能夠在必要的時候提前讓產品上市,以保證配合廣告的宣傳效果。當產品尚在試制階段,絕不可貿然率先做拖拉廣告,以免廣告做出后,產品無法按時上市,損害企業的名譽和形象,又浪費了廣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