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用預算的編制方法
1、目標達成法
這種方法是根據企業的市場戰略和銷售目標,具體確立廣告的目標,再根據廣告目標要求所需要采取的廣告戰略,制定出廣告計劃,再進行廣告預算。這一方法比較科學,尤其對新上市產品發動強力推銷是很有益處的,可以靈活地適應市場營銷的變化。廣告階段不同,廣告攻勢強弱不同,費用可自由調整。目標達成法是以廣告計劃來決定廣告預算。 廣告目標明確也有利于檢查廣告效果,其公式為:
廣告費=目標人數×平均每人每次廣告到達費用×廣告次數
2、銷售額百分比法
這種匡算方法是以一定期限內的銷售額的一定比率計算出廣告費總額。由于執行標準不一,又可細分為計劃銷售額百分比法、上年銷售額百分比法和兩者的綜合折中——平均折中銷售額百分比法,以及計劃銷售增加額百分比法四種。
銷售額百分比計算法簡單方便,但過于呆板,不能適應市場變化。比如銷售額增加了,可以適當減少廣告費;銷售量少了,也可以增加廣告費,加強廣告宣傳。
3、銷售單位法
這是以每件產品的廣告費攤分來計算廣告預算方法。按計劃銷售數為基數計算,方法簡便,特別適合于薄利多銷商品。運用這一方法,可掌握各種商品的廣告費開支及其變化規律。同時,可方便地掌握廣告效果。公式:
廣告預算=(上年廣告費/上年產品銷售件數)×本年產品計劃銷售件數
廣告費的認定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
(2)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