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
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
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類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廣告費的納稅籌劃 廣告費的納稅籌劃有下列幾種途徑:
(1)未符合規定的廣告費,轉列交際應酬費。對不符合廣告費扣除的上述三個條件者,可考慮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以免被稅務稽查機關剔除,只是應注意交際應酬費的列支限額,如果交際應酬費已超過限額,改按實際應酬費列支便無實益。
(2)履行申報手續。企業應及時履行手續申報廣告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且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須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
(3)適當規模規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的列支比例。企業可在三者之間加以規劃,如當廣告費可能超過限額時,則應以業務宣傳費或交際應酬費名義列支。
(4)取得合法憑證。取得合法憑證為納稅籌劃最起碼的條件。廣告費的列支,除應注意取得正式發票和有關附件等外來憑證外,尚應注意保存廣告樣張,以免查賬時遭稅務稽查機關質疑,此點常為企業所忽略,須特別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申報扣除廣告費,須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5)應盡量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廣告,并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 兩個費用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臺、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作為廣告費,雖然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業務宣傳費同樣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不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所以,這些費用如何歸集,看這兩條件是否成立。
廣告費的納稅籌劃 廣告費的納稅籌劃有下列幾種途徑:
(1)未符合規定的廣告費,轉列交際應酬費。對不符合廣告費扣除的上述三個條件者,可考慮按交際應酬費列支,以免被稅務稽查機關剔除,只是應注意交際應酬費的列支限額,如果交際應酬費已超過限額,改按實際應酬費列支便無實益。
(2)履行申報手續。企業應及時履行手續申報廣告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且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須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
(3)適當規模規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的列支比例。企業可在三者之間加以規劃,如當廣告費可能超過限額時,則應以業務宣傳費或交際應酬費名義列支。
(4)取得合法憑證。取得合法憑證為納稅籌劃最起碼的條件。廣告費的列支,除應注意取得正式發票和有關附件等外來憑證外,尚應注意保存廣告樣張,以免查賬時遭稅務稽查機關質疑,此點常為企業所忽略,須特別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申報扣除廣告費,須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5)應盡量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廣告,并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區別 兩個費用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臺、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作為廣告費,雖然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業務宣傳費同樣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不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所以,這些費用如何歸集,看這兩條件是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