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
廣告新聞廣告新聞主要有兩種形式,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 1.編排混亂 廣告性新聞指所有以新聞報道形式
廣告新聞“廣告新聞”主要有兩種形式,“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
1.編排混亂
“廣告性新聞”指所有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的隱性廣告,其本質是廣告。因此,“廣告性新聞”應在廣告版面、時段上刊播,不應該出現在新聞版面、時段上。但事實上,所有“廣告性新聞”都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使受眾陷入難以分辨的困境。同樣,“新聞性廣告”雖然其投放在廣告版面、時段上,但外在表現形式卻以新聞出現,使受眾誤以為是新聞。某種程度上,“新聞性廣告”提高和增強了廣告信息的傳播效果,但在新聞媒體編排方式上,違背版面、時段的編排原則。換句話說,“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混淆了新聞和廣告的編排原則,欺騙和誤導了受眾。
2.本質一致
“新聞性廣告”是新聞的異化,“廣告性新聞”是廣告的異化。本質上,二者有著驚人的一致性。二者皆是為了促銷而進行的付費的商業信息傳播行為,是媒體廣告經營行為對新聞業務的介入。實際上,很多廣告主就是利用二者打“擦邊球”的。廣告主追逐商業信息傳播利潤的最大化,采用非法方式,欺騙或誘惑受眾。
3.行為違法
從法理角度分析,“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違反了我國的《廣告法》,也不符合《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精神。“廣告性新聞”,本質是廣告,它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三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的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新聞性廣告”往往有廣告標記或與廣告標記類似的標記,但廣告文案往往具有新聞要素形式,廣告主自我宣傳采用新聞形式,通過欺騙或誘導受眾,提高消費者對所刊播的商業信息的信任度。違反了《廣告法》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或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4.危害巨大
“新聞性廣告”至今沒有明確的定義,在《中國新聞實用大辭典》中,只有這樣的論述:“國內外的一些報刊以新聞形式,將商業廣告性內容發表在廣告版上,按廣告收費,或注明為廣告按廣告收費的大塊文(即買版面),應視為廣告。”這里的“廣告”其實是指“新聞性廣告”。“新聞性廣告”是廣告商為達到促銷目的,按照新聞形式撰寫文案,在廣告版面、時段或類似廣告版面、時段上刊播的商業廣告,是新聞介入廣告創作后出現的異常形態。
而對于“廣告性新聞”,《中國新聞實用大辭典》中有這樣的定義:“廣告性新聞也稱有償新聞,一般具有新聞要素,在新聞報道形式中塞進廣告性的某些內容。”“廣告性新聞”指所有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的隱性廣告,其本質是廣告媒介往往以“企業家風采”、“企業形象策劃”、“公關專版”、“企業專訪”等名目發布廣告,號稱“軟廣告”。
1.編排混亂
“廣告性新聞”指所有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的隱性廣告,其本質是廣告。因此,“廣告性新聞”應在廣告版面、時段上刊播,不應該出現在新聞版面、時段上。但事實上,所有“廣告性新聞”都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使受眾陷入難以分辨的困境。同樣,“新聞性廣告”雖然其投放在廣告版面、時段上,但外在表現形式卻以新聞出現,使受眾誤以為是新聞。某種程度上,“新聞性廣告”提高和增強了廣告信息的傳播效果,但在新聞媒體編排方式上,違背版面、時段的編排原則。換句話說,“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混淆了新聞和廣告的編排原則,欺騙和誤導了受眾。
2.本質一致
“新聞性廣告”是新聞的異化,“廣告性新聞”是廣告的異化。本質上,二者有著驚人的一致性。二者皆是為了促銷而進行的付費的商業信息傳播行為,是媒體廣告經營行為對新聞業務的介入。實際上,很多廣告主就是利用二者打“擦邊球”的。廣告主追逐商業信息傳播利潤的最大化,采用非法方式,欺騙或誘惑受眾。
3.行為違法
從法理角度分析,“新聞性廣告”和“廣告性新聞”違反了我國的《廣告法》,也不符合《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精神。“廣告性新聞”,本質是廣告,它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三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的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新聞性廣告”往往有廣告標記或與廣告標記類似的標記,但廣告文案往往具有新聞要素形式,廣告主自我宣傳采用新聞形式,通過欺騙或誘導受眾,提高消費者對所刊播的商業信息的信任度。違反了《廣告法》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或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4.危害巨大
“新聞性廣告”至今沒有明確的定義,在《中國新聞實用大辭典》中,只有這樣的論述:“國內外的一些報刊以新聞形式,將商業廣告性內容發表在廣告版上,按廣告收費,或注明為廣告按廣告收費的大塊文(即買版面),應視為廣告。”這里的“廣告”其實是指“新聞性廣告”。“新聞性廣告”是廣告商為達到促銷目的,按照新聞形式撰寫文案,在廣告版面、時段或類似廣告版面、時段上刊播的商業廣告,是新聞介入廣告創作后出現的異常形態。
而對于“廣告性新聞”,《中國新聞實用大辭典》中有這樣的定義:“廣告性新聞也稱有償新聞,一般具有新聞要素,在新聞報道形式中塞進廣告性的某些內容。”“廣告性新聞”指所有以新聞報道形式刊播的隱性廣告,其本質是廣告媒介往往以“企業家風采”、“企業形象策劃”、“公關專版”、“企業專訪”等名目發布廣告,號稱“軟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