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產品管理 須天天315
農資產品管理 須天天315
拋磚引玉 市場現狀令人堪憂
據媒體報道:2011年,安徽阜陽鹽業和公安部門在公路上截獲了18噸私鹽,并一路查下去,發現了一起“農藥廢渣鹽”流入食用市場案件。事情起因是江蘇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產除草劑“草甘磷”,會產生一種污染性很強的工業廢渣難以處理。2009年成立的鎮江海天鹽化公司,其用“農藥廢渣鹽”生產的有毒鹽生產原料來自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農藥產生的廢渣。海天鹽化在未取得生產、銷售工業鹽資格的情況下,以10元每噸購得原料,將農藥殘渣清洗、烘干生產出工業鹽,生產成本每噸100元,再以每噸350元至400元的價格賣給私鹽批發商;私鹽批發商再以每噸700元批發給不法糧油店,糧油店最后以每噸1400元的價格賣給小商販加工食品。據了解,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海天鹽化共非法制售“農藥廢渣鹽”1.4萬噸,流入全國12個省、市鹽業市場,部分“農藥廢渣鹽”冒充食鹽流向餐桌。
鋌而走險 假農資全國各地普遍存在
筆者還了解到,我國各地每年都發現不少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在坑害農民。
例如:安徽阜南縣工商局不久前接到舉報,稱一農村市場上某經營戶銷售的某品牌化肥質量有問題。接舉報后,轄區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被舉報點,對被舉報的某品牌化肥抽樣送檢。檢測顯示,該化肥是不合格產品。在現場,工商人員強制就地封存了這批不合格化肥。
又如,國家級媒體新華社曾經報道河北省高邑縣數十戶農民在施用一個品牌劣質化肥后,近500畝小麥嚴重受損。
再如,農業部最近通報了2011年第三次農藥監督抽查情況。此次抽查由北京、河北、山西等28個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完成,共檢查農藥標簽2686個、農藥樣品2633個。抽查結果顯示,農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88.1%,
面對現狀,筆者認為:“我國農資產品管理必須天天315,管理不能缺位”的思想是我國各級政府應當考慮的一個大問題。許多事實說明,正是監管松散造成農資產品和其它工業廢料市場混亂,正是監管的松弛,才讓高達14000噸的“農藥廢渣鹽”流入全國12個省、市鹽業市場。
職能缺位 嚴密監管有待加強
政府職能缺位,百度說,主要是指本來應當由政府生產和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政府卻沒有充分盡職盡責,甚至在某些公共領域出現了“真空”。應由政府提供的水利設施、生態環境保護和其他必要基礎設施的建設仍然力度不夠;醫療、養老、失業、救濟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服務的公共供給仍然不足;市場經濟秩序不健全,競爭規則不完備,信用體系尚不健全;應由各級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城市公用事業服務等,仍然不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
當下,各地各級工商、質監等農資監管部門必須樹立百分之百的責任意識和雷鋒那樣為人民服務的感情,加強執法監督,增強執法實效,不僅要在發現制造、銷售偽劣農資后嚴厲打擊不法行為,更要重視日常執法監督,最大限度地減少偽劣農資對農業、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危害。
據悉,現行《農藥管理條例》,包括國家環保部門的有關政策,均有引導農藥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保護環境及其具體規定,對生產企業廠區的污水處理、廢棄物排放等方面有詳細要求。目前農藥行業、企業的整個生產過程中,包括廢棄物的處置環節,監管缺失比較嚴重。
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環保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對于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該法規制定得更加嚴格。
據了解,我國目前生產的草甘膦劑型有水劑、可溶粉劑和可溶粒劑。在生產過程中,不同劑型所產生的殘渣和廢渣中,草甘膦和鈉鹽等殘留的含量也是不同的。農藥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棄物是事實,廢渣處理方法得當,對人和周邊環境均不會造成影響,
筆者認為,只要政府相關監管部門應從自身職責出發積極履責,不推不拖,各個部門各負其責,形成全環節的嚴密監管,農資產品管理天天315才能實現,管理不缺位才能真正做到。農藥廢渣鹽流向餐桌的事,從此不會再次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