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管理中 “軟因素”
績效管理中 “軟因素”
在當今各個組織中,企業的管理體系、各項配套制度以及用于保障其運行的機構都已建立起來,然而在實施的過程中,并沒有收到理論上應有的效果,原因就在于忽略了人的因素。績效管理是人在管理,績效管理需要人去運轉。在此,我們將績效管理有效運行的體系、制度、機構設置等客觀因素稱為“硬因素”,與人有關的主觀因素稱為“軟因素”,即人的各項基本技能和素質。績效管理的有效性不僅取決于“硬因素”,更取決于“軟因素”。
一、績效計劃——承諾
績效計劃的制定主要依據的是組織戰略目標及階段目標、各個部門目標、個人目標,方法是自上而下層層分解,目的是達成組織目標和個人目標的一致性。這種績效計劃不但融入了組織的要求、團隊的要求,還融入了個人的要求,明確了員工在考核期內所必須完成的任務。而制定績效計劃的過程,實質就是公司目標、期望和要求的壓力傳遞過程,同時也是牽引工作前進的關鍵。通過績效目標的有效牽引使企業、部門和員工向一個方向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要制定出有效的績效計劃,從而合理、適度的傳導目標壓力,關鍵一步就是要完成企業、部門、個人之間對于績效計劃承諾的一致性。所以,在績效計劃的制定階段,發揮員工的積極性,讓員工參與到計劃的制定中來,與管理者一起對績效計劃進行充分的討論、溝通,形成一致性的看法,也就是讓員工和管理者針對績效計劃,達成一種認同、共識,作出一種公開承諾,將組織目標內化為個人目標,這對績效計劃后續階段的執行、發揮員工的潛力和主觀能動性,有著非常有益的促進作用。
有效承諾的關鍵則在于管理者和員工兩者之間良好的雙向溝通。兩者之間的關系不是簡單的管理者提出要求,員工認可簽字,而是要針對員工上一期的績效表現,結合現階段的部門目標,依據員工崗位職責、在充分收集制定計劃的信息、選擇合適的溝通方式和溝通地點的基礎上,管理者與員工就本考核期內關鍵績效指標的確定、需要達到的目標、考核的標準、各項工作的重要程度以及員工對工作存在的疑惑、將會遇到的困難、及管理者應提供的必要支持等多個方面進行溝通,使雙方就績效計劃達成一致。
當然,績效目標的制定一定要堅持SMART原則,即目標是具體、可衡量、可達成、與工作相關的以及對目標實現有明確的時間要求。它的制定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雙方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達成一種雙贏的“妥協”,從而為下一階段的績效實施提供必要的準備。
二、績效實施——教練員
績效實施是績效管理工作中承上啟下的一個重要環節。績效計劃的完成有賴于績效實施階段的執行,而它的執行情況,又決定了績效評估的可靠性。它是績效管理工作中持續時間最長、工作量最大的一個環節。
一個合格的管理者扮演的角色決不僅僅是公平公正的進行評估,最主要的是要在工作中不斷為員工提供輔導、咨詢、協助員工進行自我管理等工作,從而實現管理者從“法官”向“教練員”角色的轉變,員工也從消極的旁觀者轉換為積極的參與者。
目前,在大多數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員工都是知識型員工,這類員工有著很高的自我實現期望,對于他們簡單、粗暴的監督、質問、檢查只會使員工感到管理者對自己的不信任,監督效果反而會適得其反。如果管理者能夠積極轉變角色定位,以“教練員”的身份參與到績效實施工作中,使員工有相對獨立的工作自主性和決策權,就會使這類員工增強對工作的滿意度、自覺性和成就感,就能夠以一種更積極、主動的態度投入工作,促進工作目標和績效目標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