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消費券:海水多過火焰
近來,消費券這一詞語成為社會各層面都關注的熱點,發放消費券本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為拉動內需所采取的調控手段,在某些地區通過免費向市民派發放具備消費潛力的行業消費券來刺激市民本有的購物需要,例如教育、培訓、醫療等部分居民具有消費負擔的行業。發放消費券將直接緩解消費壓力,刺激消費意愿向實際行動的轉變。
在發放消費券的呼聲下,雖然中央明確表示不干預地方實行這一政策,但是真正用這一手段干預市場的地方并不是很多,反而一些商家看中了消費券的背后意義,用消費券的概念實際操作其慣用的傳統促銷券,玩起了魚目混珠。例如前段時間某些家電連鎖賣場大肆宣傳報道其發放消費券的活動,似乎成為了國家惠民政策的代言人,但是其姿態和活動內容本身卻引起了公眾的質疑,現在這一鬧劇終于過去,回過頭來看這些賣場高姿態的“消費券”,卻是漏洞百出。
首先,所謂的“消費券”與以往電器賣場慣用的促銷手段——消費券/代金券別無二致,并且在重要節假日的消費高峰期,消費券也都是免費面向所有來店顧客發放,以形成顧客滯留的情形和達到刺激購物的目的。而商家發放的購物抵金券,只是換上了一個冠冕堂皇的名字,以消費券之名換取促銷炒作,真正的“掛用頭賣狗肉”。
其次,山寨消費券使用規則名目繁多,經歷過終端促銷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完全是促銷券的操作手法,而真正遵循例如購買限額、使用金額甚至特定型號等商家規定,則毫無優惠可言,甚至不如廠家的正常促銷活動來得實惠。而根據國家的刺激消費原則,是不會將消費券設定成為商家的利益來源。其實看市場上的促銷券,只是叫法不一,或叫代金券、抵金券,只是近年來社會和消費者對于券這一概念逐漸趨于抵觸,衍生了類似于現金卡這樣的中性詞,實際上其使用要求無一不是商家游戲規則,設定好了套路刺激消費者容易動搖的購買心理。
而商家為了避免活動漏洞或者自身損失,一條“最終解釋權歸****所有”,則是徹底的暴露了其促銷本質,而這條沒有任何依據的規定,也占據剛剛3.15晚會統計的消費者最有意見消費規則第三名,在理智消費的時代,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加強,這樣的霸王條款也將逐漸退出已經趨向凈化的市場。
從營銷理論上來講,購物券本身也是符合暗箱理論的營銷法則之一,可以清晰直觀的傳達出商品的蠱惑性,明確的將潛在消費者引領到購買行動上來,這也是零售企業包括家電賣場、超市乃至家裝建材超市等常年使用這個促銷手段的原因,尤其是在重要節假日的營銷策略制定上,這樣短平快的手法一般能迅速切入市場,搶占份額,燃起市場的燎原之火。
但是非要將它和關系國計民生的消費券牽扯到一起,似乎已經超出了商業營銷的范圍,且不論是否已經觸犯了國家對于商業促銷行為的規定界線,至少有悖于民眾期望,是一種不符責任的行為。公眾是具備判別能力的,在看清這樣的消費券本質后,并不會盲目的遵循企業設定的游戲套路進行購物消費,相反對于這樣的山寨物品的質疑將延伸到對于企業本身的不信任。營銷不應局限于自身利益方面,挑戰公眾的權益,不僅導致企業不能收獲預期的業績,反而會被潑上一盆冷水,對于品牌發展產生負面的阻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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