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行業三大“囧”型企業家
年末了,總想寫點什么,總結一下自己這一年,因為08年是我講“真話”的一年。從揭開“小家電企業上市背后的隱情”,到質疑“格蘭仕和美的口水戰”,到提出相佐觀點“家電下鄉不是家電企業救世主”,到質問“九陽:一杯豆漿能飲多久”?到業內第一次剝開海信并購科龍,文化相背的根源在哪里的“海信并購科龍養豬還是養兒”論,再到第一個指出“原材料下降:將引爆家電庫存火藥桶”的觀點,直至下定論“家電業寒冬來臨 家電人才上演大叛逃”等等!每篇文章出爐,在業內不僅引起了震動,并且在后來家電陸續發生的事件中,都在應驗筆者的分析與觀點。
但在寫、刊登這些文章的背后,也甩雜著許多人不知的艱辛與坎坷。曾經有些企業直接要求媒體,只要能“封殺”洪仕斌的文章,我就給你投廣告;也有企業找到我所屬的行業協會,在“政治上”施加壓力;還有通過我的朋友進行勸導以及阻撓等等。這些行為,其目的就是不要讓我將“真話”講下去,因為我講的真話可能講到其痛處,剝開了這些企業所謂的“皇帝的新裝”,所以他們都心虛了。
執筆近十年,我一直遵循道理是“獨立精神、自由言論”。我從沒有帶著任何目的去評論家電企業,評論家電的事情,我恪守的是就事論事,所以任何阻撓行為,可能對于我都沒有實際的作用。因為我早已擁有“免疫”能力;因為我堅信忠言逆耳利于行;因為我堅信的是家電行業蓬勃的發展,離不開如我們這些一直在背后鼓與呼、一直在諍言評述的業內推手。我們在總結家電行業成功經驗的同時,也在給予一些陷入迷局的家電企業,提供第三方的獨立思維聲音,而這種聲音更是促進了家電行業的發展!
早在去年初,筆者朋友,暢銷書籍《珠三角大懸念》作者、著名財經評論家肖南方就對家電界寫手進行了總結:“在家電文壇寫手中,我首推洪仕斌為家電文壇旗手,原因是他比行業人士更懂得企業實際,又比企業人士更懂得行業大勢;其次,他是集家電文壇旗手與企業高層背景為一體,扎根于企業,為行業呼吁”!而我認為,肖南方不僅給予我的是一種褒揚總結,更多是一種信念上的支持,支持我把真話講下去;還有《人民日報》人民網經濟部董盟君主任與消費電子頻道曾高飛主編,當一家企業找到他們時,要求撤我稿件,他們很義正言辭的告訴對方:“我們媒體遵循的是客觀公正地報道一切新聞”,而他們的言行也給予了我最大的支持,就是讓我堅持將“真話”講下去。為了感謝所有支持我的朋友,于深夜執筆寫下——“真話”:家電行業三大“囧”型企業家一文,也為08年自己執筆書寫“真話”劃個圓滿的句號!
家電行業三大“囧”型企業家
這一年既是我講“真話”的一年。
這一年也是家電行業的是非之年,家電出了很多的大事情,家電負面新聞的可以說是層出不窮,但歸根結底,我還是以黃光裕事件,為今年家電新聞做個總結吧!
“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于失去親人和朋友,我沒有響亮的嗓音,也不具有動人的歌喉,但我有一棵誠摯的心,在這美好的夜晚,我要介紹這首我心中的歌,奉獻給我的親人和朋友,我曾站在鐵窗前,遙望星光閃閃,那閃閃的星光就象媽媽的眼睛一樣,讓我低下頭來悔恨難當!鐵門啊鐵窗啊鐵鎖鏈,手扶著鐵窗我望外邊,外邊地生活是多么美好啊,何日重返我的家園……”
這是遲志強的一首歌,當年我聽著這首歌還是個小孩子,但我深知歌中的悲傷與獄者的悲痛!但是看到現今這兩者的結合體,卻將演繹在黃宏生、顧雛軍、黃光裕,這三位家電行業曾經的大佬身上。他們曾經是多么激揚天下,指點江山,但是現今卻面臨著一樣的命運。
黃宏生 :一個字“屈”
舊聞回顧: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創維)前主席黃宏生及其胞弟、創維前執行董事黃培升因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創維系5000多萬港元等4項罪名成立,13日兩人分別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盜竊行為有違誠信,案件涉及金額龐大,對公眾及社會有所打擊,必須判有阻嚇力的刑罰,以起警惕世人的作用。
但據一位創維朋友透露說:對于入獄6年一事,黃宏生心中有太大太多的委屈,總想找個地方披露一下自己入獄的真實內幕。黃宏生曾經從獄中寫出的一封題為《挑戰》的長信中,這信在《中國企業家》上還全文發表過。黃宏生說,他是“不幸遭暗箭強射落馬,被迫到十八層的地獄長征”的。實際上,早在2004年,就有傳聞說,黃宏生被捕是因為當時有香港立法委員嫖娼被東莞警方拘留,而黃宏生則是某市的政協委員,搞的是對等行動,你抓我的立法委員,我就抓你的政協委員。(來源于《世界經理人》網址:http://forum.ceconline.com/FORUM_POST_900001_900118_866743_0.HTM)
黃宏生多年來一直堅持申訴,肯定有他申訴的理由。但是事實的存在,卻是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姑且這些不論,對于“彩電大王”黃宏生想說的,與事實存在的差距,除了叫“屈”又能用什么字說明呢?
顧雛軍:一個字“悲”
早在08年7月4日,來源于《廣州日報》記者劉新宇一篇報道中寫道: 曾經的資本大鱷顧雛軍如今卻沒錢支付上訴費,ST科龍今日公告披露,2007年8月30日佛山中院判決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向ST科龍賠9000萬元,顧雛軍因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出上訴,但廣東高院日前做出裁定,上訴人顧雛軍及格林柯爾系雖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限內提出了上訴,但未在規定的交費期限內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不履行法定的二審訴訟義務,按上訴人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耐人尋味的是,顧雛軍春風得意的時候曾經喊出“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錢,我的錢有國際背景”。
而日前顧雛軍的弟弟顧紹軍透露,目前,顧雛軍已經陷入了經濟危機,甚至連自己的訴訟律師費都要拖欠。對于事實較為清楚的一審判決,負債累累的顧雛軍只能選擇放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