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為什么要感恩?
前不久,我與曾服務過的某老板相聚,談了一些彼此的近況,末了,他頗有感慨地說:“你們這一代員工,當時條件還比較艱苦,但是大家都有了感情,無論在不在公司,我們都象朋友一樣,我知道你們只要有機會,都會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現在企業發展得很快,員工的薪酬和福利都很好,但是我感到員工不感恩,他們如果走了,就象一陣風,再也沒有了消息,彼此可能把名字都忘記啦。不知道這是為什么?”由于當時時間比較緊,大家沒有來得及探討下去。細想一下,該老板提的是一個帶普遍社會意義的問題,值得深究。
作為企業雇主(老板),希望自己的雇員有一種感恩的心態,是天經地義的。因為:1,我給了你就業的機會;2,我給了你發展的平臺;3,我給了你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4,我給了不斷學習和提升的可能。一句話,沒有我,你不可能獨立謀生,你不可能養家糊口,你不可能學到本領,你不可能混個人模狗樣。
同樣的事情,如果換位思考,員工的想法就有不同:1,天下的老板不止你一個,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2,我的天賦和勤奮,注定了我是千里馬,我還沒有遇到真正的伯樂;3,待遇的問題,沒有最好,只有更好;4,學習和提升是自我完善的一部分,我們讀書人,不用你催,我自己最重視的,也就是鍛煉自己的經驗和能力。一句話,沒有你,地球照轉,我照樣吃飯,我照樣做事,我照樣發展。如果有機會,我的明天可能比你更精彩!
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我覺得老板的想法有他的道理,無非是要求員工在職時盡心盡力,離職后彼此能有一份感情,至少不致于相互詆毀。而員工的想法也合情合理,我拿了你的錢,吃了你的飯,但我做了我應該做的分內之事,我并沒有白拿錢,更沒有白吃飯。至于我走了,如果我覺得留戀,逢年過節我給您發條短信,或者有機會我從各種渠道問問您的情況;如果我沒有什么可留戀的,這段打工經歷只是我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驛站,往日既無可戀,將來何來思念?
由此可見,某人能夠在某老板手下服務(打工),也許冥冥中真的是有一種緣分,但是既是緣分,就有可能存在緣分終止的那一天。員工與老板之間,有的會有感恩心態,這很正常,但是不感恩,應該說也很正常。問題的實質不在于今天的員工將來會不會對你感恩,而是在于,員工為什么要對你感恩?
“感恩”,顧名思義,就是員工出于對老板為人處事(人格)的景仰和對老板某些幫助心存感念之情,以實際行動予以回報,這種回報有明的,有暗的,有可能發生在在職期間,也有可能發生在離職之后。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如果是離職之后還不斷有感恩的事跡發生,確實在社會上和當事人之間都很容易傳為美談。
由此可見,老板希望有更多的員工能夠感恩,其實是期望更多的員工用實際行動來表示認同老板的價值觀和企業文化。而員工作為一個相對弱勢的群體,迫于生計,不斷奔波,如果不是真切感到有恩于己,他哪有什么閑情雅致來感什么“恩”呢?
由是觀之,感恩的前提是讓員工覺得“有恩”,否則無異于“作秀”。
筆者從九十年代下海,在職場輾轉十余年,經歷過大大小小約有十個老板。現在回頭看來,這十個老板,有九個都能說得出姓,有五個還能說得出名。另有一家廣州益通集團的老板,當時有三十二間公司,號稱注冊資金3.58億元,我在其中一家廣告公司做總監(代總經理),創造了自己月收入過十萬元的歷史最高記錄,可是偏偏就是這個老板,我連他的姓名都早忘記了。他現在應該是在廣州的監獄里,我忘記他不是因為他坐牢了,而是因為我作為他手下的一個總經理,他甚至沒有和我單獨談過三句話,作為老板,他實在太不稱職。印象中他是修自行車出身,后來搞運輸公司發家,最后以金融詐騙獲罪。
我本人曾經歷的這十個老板,我把他們歸為三類。一是有印象、但是了解不深的。除了上面的那位老板外,還有廣州西大陸廣告公司、晨風廣告公司、汕頭昂泰集團,這都是我早期曾經服務過的公司,那些老板收留了我,給了我學習和鍛煉的機會,說實在的,我應該感謝他們。可惜的是,他們由于經營管理不善,后來都倒閉了,我個人是滿惋惜的。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文化程度不高,靠個人聰明才智創業,后來,船大了,尾大不掉,結果行之不遠。力不從心,是一大忌。
第二是有規模、有實力、本人也曾經受到過重用的公司,但是本人并不感念,“前腳跨出大門,后腳永遠也不準備再跨進大門”的那一種。若要問:是老板給的職位低嗎?不是。是老板給的待遇低嗎?不是。作個獨立的部門經理,在九十年代拿著6000—8000元的月薪,出差打著“飛機的”,巡視市場時被同事哄著、被客戶捧著,高級白領的感覺也是不錯的。要問我究竟有什么不滿?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我不喜歡老板的為人,如某化工老板和某共產黨下海老板對員工、對客戶的不誠信行為。他們對我個人的賞識和重用,掩蓋不了我對他們本質的蔑視,說一千道一萬,我對其企業文化氛圍有著本能的反感和抵觸。今天來看,我和他們并沒有仇,雖然后來有不少人對我說他們已經改了,但是我對一個人的本質能不能改好始終心存疑慮,何況我壓根也沒再想過此生和這樣的老板還會發生什么瓜葛。
第三類老板,就是我個人始終心存感恩的這一種占20%,也就是兩家公司的老板,他們分別是廣州思源廣告公司的何生、何小姐和福建三棵樹公司的洪總。我個人心存感激,不是因為他們給了多高的物質待遇或了不起的功名,說實話,我覺得當時假如在其他同類企業,我的職位和待遇也差不多。但是,他們對我有知遇之恩。這兩間公司,我都是兩進兩出,都是跟隨老板艱苦創業,從小做到大,從弱做到強。感念他們,一是因為他們教會了我許多做人的道理,二是教會了我不少做事的正確方法,三是給予了我足夠的尊重和信任,讓我可以無所顧忌地大展拳腳,從而能夠在行業內斬露頭腳,四是給了我不少無微不至的關懷。
時光荏苒,但是有兩件事記憶猶新。一是在我從思源辭職兩年之后,一次遇到一個朋友,他的朋友因急性腹膜炎在廣州華僑醫院,由于沒有錢,開不了刀,醫生只是打點葡萄糖,而且逼著出院。人命關天,我當時正好買了房,手上無錢,苦無良策,只好去找何總他們,據實相告。他們二話沒說,就問我需要多少錢,隨后取了八千元給我,由我把病人送到空軍醫院搶救,事后我才帶那個小伙子去面謝他們。這種行為, 對于一個已經離職兩年的員工,相信不是很多老板做得出來的。
另一件事,就是我有一個弟弟也在三棵樹公司上班,他可能仗著當時有我罩著,膽大妄為,晚上喝了點酒,聚眾賭博,輸了錢還不高興,同人爭吵,吵著吵著就提溜出一把刀子。他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條條都應開除。我當時在寧波出差,公司一邊通報此事,一邊征求我處理意見。我的話很干脆,一切按規矩辦。后來我回到公司,公司才發文通報處理,決定開除。那天晚上,洪總把我們兩弟兄叫到辦公室,宣布了處理決定,但是決定不扣發弟弟的工資,除此之外,他個人補發弟弟兩個月工資,作為返鄉費用,并在春節后由他本人介紹我弟弟到其他關系企業工作,前提是必須改過自新。此種處理,令我弟弟痛哭流涕,同時也讓我看到了一個極有人情味、值得信賴和依托的老板。
雖說他們是我的老板,但是從內心來說,我更愿意視他們為良師益友。我堅持認為,和這樣的老板共事是一種幸運,他們不僅影響了我當時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影響到后來的發展。事實是,我現在的發展機會,都和他們有關,我也努力創造財富來回報他們,我們從當初的雇傭關系演變為現在的合作關系,我們彼此信任、合作共贏。而感恩,作為一種信念和原動力,是看不見的,但是當它以每年數百萬元的物質外化存在的時候,相信誰都可以感受到感恩的力量。
還是回到文初的那個問題,作為員工,我們為什么要感恩呢?前提當然是要“有恩可感”。現在許多大企業薪酬待遇很好,福利也很好,但是這不等于說員工就一定會感恩,因為他們也可能將這些視之為當然。我認為,“感恩”首先是一種心態,然后又必須轉化為行動,掛在口頭是很虛偽的。究其根源,大公司缺乏的不是物質激勵,恰恰缺乏的是軟性的、人性化的關愛。他們往往重制度、重流程、重形式,人人變成了機械鏈條中的一環,員工難以發揮主觀能動性,從而難以在工作中找到尊嚴感和成就感,最終喪失工作的樂趣。員工在離職時往往有諸多挫敗感,這是非常可怕的,也就是他不會認為自己做的不夠好,反而責怪公司的種種不是。另一方面,企業管理條條框框很多,而人與人之間、尤其是老板和員工之間有效的溝通、交流很少,除了應付工作時夾雜的無窮無盡的指責、員工心生怨艾之外,你想叫員工對聯歡晚會抽獎、過生日時送個蛋糕也來感恩?那是不可能的。
感恩問題,看似單純,實則牽涉企業文化建設的成敗。我相信,只要不是把“以人為本”當作純粹的口號,真正在這四個字上做足文章,用人以才,施人以德,讓員工的才智得以發揮,讓下屬的品行得以完善,則老板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忠心耿耿、愿意效命之士聚集麾下!
何勝中,畢業于重慶師范大學中文系,長期擔任職業經理人,現自己創業。歡迎探討。Hszhong1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