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了之,是上策么?
經常聽到經銷商說很累,因為每天除了處理公司事務外,還要充當“救火隊員”,應對突發事故。可以說,遇到突發事故時,老板的領導力才會真正凸顯出來,正如阿里巴巴董事長馬云所說的“領導力在順境的時候,每個人都能出來,只有在逆境的時候才是真正的領導力”。因為身處逆境,老板的一個決定,往往會決定公司的命運。顯然,面對經營事故,經銷商老板選擇回避,一走了之,并不是上策,那么對于不同類型的突發事故,老板們該如何處理呢?
不同類型事故的處理方案
在經營過程中,經銷商經常遇到的事故包括以下11種類型(見附表),其中產品事故、管理事故、賣場事故、下線客戶事故、廠家管理事故最為常見。我們針對這5種最為廠家的事故,收集了經銷商的不同處理方式,希望遇到類似的事故時,經銷商可以加以借鑒。
類型一:產品事故
案例1:張經理代理了一款果粒飲料,并在酒店、商超進行了大面積的鋪貨。過了一個星期,市場反應是,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瓶口處出現了黑色物質。這讓張經理措手不及,他馬上和廠家溝通,但廠家態度曖昧,能拖就拖。
處理方式:看來求助廠家無望,張經理采取了三種措施進行自救:第一,從費用較高的酒店、商超撤出來,減少費用支出;第二,把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產品轉入大流通市場,調低價格,同時把鄉鎮市場作為重點市場,第三,和其他廠家聯系,搞聯合促銷,把產品作為促銷品。在處理完之后,張經理并沒有認為這件事丟人,而是轉告自己的朋友,要小心這個廠家。
短評:產品事故是經銷商經常遇到的問題,但能解決的很少,因為有些廠家對此能拖就拖,采取推諉的態度。尤其是一些操作不規范的廠家,出現問題,馬上閃人。作為總經銷,一不能閃,二不能把問題產品拋給下線客戶,因為這樣就沒得混了。如果出現了問題,總經銷一方面要自救,減少損失,另一方面要通知圈內人,防止這些不良廠家再騙其他人。
類型二:賣場事故
秦經理所供貨的超市,有些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被媒體曝光后,生意一落千丈。這時,一些酒水供貨商找到秦經理,要他一起找超市“算賬”,把貨撤下來。秦經理的主要網絡是超市,出現了這樣的問題,自然損失是最大的。
解決方式:出人意料的是,在供貨商都要求退貨的時候,秦經理沒有動,反而在超市搞起來特價銷售。秦經理認為即使鬧了問題也不會解決,另外和超市合作,即使不能做大雪中送炭,也不能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因此秦經理不但沒有鬧,反而拿出一款產品在商超做特價,幫助商超來吸引人氣。結果這家超市渡過難關之后,其店長找到秦經理說“排面和堆頭你自己挑,不收費用,你提供點超市開業的鞭炮就可以了”。結果,秦經理反而賺了一筆。之后,這家超市開了很多連鎖店,店里最好的排面都要留給秦經理。
短評:秦經理之所以在這次賣場事故中,能夠獲利,關鍵在于他很好把握了事情的發展態勢。在出現問題時,他沒有盲從,而是從這家超市內部了解情況,然后關注媒體對事件的報道,在綜合了多種因素外,秦經理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類型三:管理事故
案例:河南馬經理剛剛開始創業,由于人手不足,他讓司機兼任業務員,自己則兼任庫房管理員。一天晚上,馬經理要出去招待一幫朋友,讓司機看庫房。結果第二天馬經理回來,發現昨天剛到的100件酒不見了。馬經理一想,肯定是那個司機,因為只有他有庫房鑰匙。100件酒不算多,但事兒讓人氣憤。
處理方式:馬經理沒有打電話報警,而是撥通了司機的電話:
馬經理:小王啊,你昨天怎么沒多拿點酒啊,這樣就可以判個3、4年了,你拿那點酒,我幫你算了算,頂多判1年。
司機:你說什么呢!這是冤枉我,你有什么證據說我偷酒了?
馬經理:我沒什么證據啊,就是懂點法,知道怎么量刑。還有,你的身份證復印件還在我這兒,最近你不搬家吧?我相信警察還能找到你,另外那點酒賣了,坐火車、加上花銷,頂多能跑到內蒙古,你剛畢業,將來不想成家了啊?這樣,你就別回來了,那點酒當你這個月工資吧,不過車你得送回來,因為加上車,你該判6年了,出來就30多了。
司機:馬哥,我也不是偷,主要是急著用錢,就沒和你打招呼,這樣我晚上請客,順便把車送回去。
馬經理:好吧,晚上見。
短評:從這以后,馬經理招聘員工時,剛畢業的一律不要,只要成了家的。在創業初期,很多經銷商是家族式管理,這也不無道理,因為親戚值得信任,便于管理,能降低經營風險。但發展到一定階段,就要引入制度管理,防止出現管理漏洞。
類型四:下線客戶事故
案例1:經銷商老楊是一款白酒的總代理,生意做得不錯,前年一個縣級經銷商找到他,想要做分銷商。老楊看這個經銷商很誠懇,網絡也不錯,就答應給他80件貨試試。沒想到,這個經銷商很快把貨賣了出去,并且加價很高,之后這個縣級經銷商并沒有二次進貨,而是從外地進行倒貨,這讓老楊很氣憤。
處理方式:對此,老楊沒有過多追究。今年老楊又代理了一款新產品,市場啟動時,他首先想到了那個“坑”自己的經銷商。當老楊出現在那個經銷商門前時,讓所有的人都很吃驚,因為他們認為老楊是不會再登他的門了。帶著愧疚的心情,那個經銷商成了老楊的第一個分銷商,并迅速幫老楊打開了市場。
案例2:2007年運輸、倉儲費用上漲,為了分攤費用,湖南鄭經理決定每個分銷商每車貨加3毛錢。按說,這個要求并不過份,因為是總經銷替分銷商進行貨物儲存。但這卻激起了分銷商的集體反對,他們認為總經銷獲得的利潤大,就應該拿出倉儲費用來。因此他們找到鄭經理,說要從廠家直接“對話”,不和鄭經理合作了。
解決方式:正值銷售旺季,鄭經理不想事態擴大,他一方面和分銷商分析不合作的厲害關系:和廠家直接對話可以,在淡季能保證拿到貨,那么旺季呢?廠家還能不能保證?另一方面,他請來廠家區域經理進行三方談判。最后,還是廠家讓了步,承擔了這部分費用,這次風波才得到了平息。事后,鄭經理說“我想,總經銷畢竟從資源、管理上有優勢,能代表分銷商和廠家爭取更多的權益。這次雖然廠家出了費用,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廠家的錢不是白花的,最終還是要從分銷商身上找回來,只是形式不同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