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豐:質量和安全--政府的責任
食品安全隱患仍屢屢出現。如何才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讓大家真正吃得放心?我認為這是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遠不是哪一個、哪幾個部門所能承擔和完成的,需要社會各方面齊抓共管。具體來說我認為食品的質量安全需要政府、企業、社會中介(媒體)和消費者四方面共同努力,共擔責任,發揮作用,缺一不可。
質量和安全——政府的責任
在抓食品質量安全方面,政府的首要責任就是創造優質安全食品及生產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法制化、有序化的市場環境。治理食品安全問題需用重典。要加強法制建設,完善各類立法,嚴格執法和監督,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大對不講誠信、喪失社會責任和道德良知、制售假冒偽劣的不法生產企業和個人的打擊處罰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此成本思路應貫穿于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的始終)。要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包括政府、企業、社會中介(媒體)、個人在內的社會誠信體系。
同時致力于全面提高全民的質量安全意識,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質量安全的濃厚氛圍,構建更為科學合理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機制,使企業行為和市場競爭在公正的法律框架下有序地進行。這樣有利于凈化企業生產、投資環境,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降低那些講誠信、講責任、重質量、造精品的企業在市場上交易和發展的成本。
要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加大對企業家進行包括質量管理、社會責任、法律法規、誠信道德等內容的培訓力度和監管考評力度。要切實加強監管隊伍及技術機構的建設,加大對不積極作為、不認真履職、監管不力的人員機構的問責力度。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使相關部門間的職責更明確,銜接更緊密,執行更有力,著眼更長遠,真正做到胡錦濤總書記所要求的“當好食品安全的守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