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
北京地處大陸性季風氣候區,自然災害頻發。據統計,1995年一2004年10年間,冰雹、風災、旱災、禽疫病等災害導致郊區農業平均每年經濟損失6.5億元。目前郊區農村耕地面積350萬畝,農業人口300萬人,以糧食、蔬菜、果樹、畜產品等為主的農業總產值268億元。目前郊區農村
北京地處大陸性季風氣候區,自然災害頻發。據統計,1995年一2004年10年間,冰雹、風災、旱災、禽疫病等災害導致郊區農業平均每年經濟損失6.5億元。目前郊區農村耕地面積350萬畝,農業人口300萬人,以糧食、蔬菜、果樹、畜產品等為主的農業總產值268億元。目前郊區農村仍有農業從業人員58萬人,農業收入是其重要的生活來源。頻發的自然災害嚴重影響了郊區的農民收入和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穩定發展。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對規避農業生產風險,增強防災抗災能力,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增加郊區農民收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做法與成效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農委關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試行)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07]27號,以下簡稱27號文件)精神,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民抵御自然風險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的,遵循農民自愿與政策引導相結合、保護農民利益與培養風險意識相結合、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農業保險與災害救濟相結合、農業保險與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開展了小麥、玉米、蘋果、梨、桃、葡萄、露地蔬菜、溫室園藝、西瓜、奶牛、肉雞、種豬(生豬)、磨盤柿、肉鴨、豆類15個品種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 主要的做法與成效是:
(一)運作方式
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方式為“政府引導、政策芑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具體操作程序概括為“加強領導、選擇公司、分層委托、自愿參保、政府支持、專業監管”。
1.加強領導。建立一個協調有力、高效運轉的工作機構是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建設的組織保障。按照27號文件精神,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市農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北京保監局等部門參加的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了市農委。各區縣參照市里的組織架構也成立了相應的工作班子,明確了主管領導、主臀部門、參與部門和具體責任人,負責本轄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紕織、推動、監督、管理及實施工作,為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2.選擇公司。按照27號文件精神,組織制定了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本條件和標準,召開了政策通報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農業保險專家評審組對各公司申報工作方案認真審核、綜合評估后,最終選定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家保險公司作為2007年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合作對象。
3.分層委托。市級確定合作公司后,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與選定的商業保險公司簽訂原則性合作協議,明確了市級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和統一的條款、市級的保費補貼比例和經營費用補貼以及巨災準備金的啟動標準等;區縣、入選商業保險公司經自由協商、雙向選擇后簽訂了具體開辦政策性農險的合作協議,協議包括本區域擬開辦的險種、區縣擬累加保費補貼比例、風險防控舉措等內容,區縣與入選商業保險公司簽訂的農險合作協議報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同一區縣原則上應選擇兩家以上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同一商業保險公司可在所有區縣經營所有的政策性農險險種。市級與商業保險公司簽訂為期4年的合作協議,第一年為試用期,期內商業保險公司若出現服務態度差、農民意見大、違規經營等行為,將被終止合作。
4.自愿參保。凡在北京市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等均可根據政策性險種的具體條款自愿參保。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鼓勵各區縣組織分散農戶以村、鄉鎮為單位整體參保;鼓勵由農業龍頭企業帶領基地農戶集中參保;鼓勵由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組織社員(會員)集中參保。同時,也希望通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機結合起來,互相促進,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5.政府支持。主要包括確定市級政策性險種,給予農民保費補貼、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協助商業保險公司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減免政策等。
(1)確定市級政策性險種。北京市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需要、農民保險需求和農業產業發展布局等因素,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討論后確定了15個險種,并對市級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行統一條款及條款解釋。
(2)給予參保農民保費補貼。對于商業保險公司開辦的政策性險種,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商業保險公司政策性農業保險保單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商業保險公司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進展情況,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和商業保險公司保費補貼申請,給予參保農民50%的保費補貼,分期拔付商業保險公司。也鼓勵各區縣在市級補貼基礎上累加補貼農民保費,具體補貼比例由各區縣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與保險公司另行商定。
(3)給予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等政策支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商業保險公司全年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收人情況后,小組辦公室按照審計報告和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申請,按照該公司經營市級政策性農業險種保費總收入10%的標準給予經營管理費用補貼。商業保險公司要按照“單獨立賬、單獨核算、盈余結轉”的原則管理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
(4)預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十一五”期間,北京市財政每年按照上年農業增加值的1%預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巨災風險準備金實行有災補償、無災積累、滾動使用。政策性農業保險當年綜合賠付率超過160%時,啟動巨災風險準備金。也鼓勵各區縣設立本區縣的巨災風險準備金,通過多層次的巨災準備,提高防控和應對巨災風險的能力。
6.專業監管。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化運作全過程接受保監部門監管,市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委托專業中介機構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化運作的補貼費用進行專門稽核審計。商業保險公司要按照有關要求定期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政策性農險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工作中出現的新動態、新情況和新問題。
一、做法與成效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農委關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試行)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07]27號,以下簡稱27號文件)精神,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民抵御自然風險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的,遵循農民自愿與政策引導相結合、保護農民利益與培養風險意識相結合、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農業保險與災害救濟相結合、農業保險與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開展了小麥、玉米、蘋果、梨、桃、葡萄、露地蔬菜、溫室園藝、西瓜、奶牛、肉雞、種豬(生豬)、磨盤柿、肉鴨、豆類15個品種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 主要的做法與成效是:
(一)運作方式
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方式為“政府引導、政策芑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具體操作程序概括為“加強領導、選擇公司、分層委托、自愿參保、政府支持、專業監管”。
1.加強領導。建立一個協調有力、高效運轉的工作機構是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建設的組織保障。按照27號文件精神,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市農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北京保監局等部門參加的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了市農委。各區縣參照市里的組織架構也成立了相應的工作班子,明確了主管領導、主臀部門、參與部門和具體責任人,負責本轄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紕織、推動、監督、管理及實施工作,為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2.選擇公司。按照27號文件精神,組織制定了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本條件和標準,召開了政策通報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農業保險專家評審組對各公司申報工作方案認真審核、綜合評估后,最終選定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家保險公司作為2007年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合作對象。
3.分層委托。市級確定合作公司后,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與選定的商業保險公司簽訂原則性合作協議,明確了市級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和統一的條款、市級的保費補貼比例和經營費用補貼以及巨災準備金的啟動標準等;區縣、入選商業保險公司經自由協商、雙向選擇后簽訂了具體開辦政策性農險的合作協議,協議包括本區域擬開辦的險種、區縣擬累加保費補貼比例、風險防控舉措等內容,區縣與入選商業保險公司簽訂的農險合作協議報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同一區縣原則上應選擇兩家以上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同一商業保險公司可在所有區縣經營所有的政策性農險險種。市級與商業保險公司簽訂為期4年的合作協議,第一年為試用期,期內商業保險公司若出現服務態度差、農民意見大、違規經營等行為,將被終止合作。
4.自愿參保。凡在北京市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等均可根據政策性險種的具體條款自愿參保。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鼓勵各區縣組織分散農戶以村、鄉鎮為單位整體參保;鼓勵由農業龍頭企業帶領基地農戶集中參保;鼓勵由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組織社員(會員)集中參保。同時,也希望通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機結合起來,互相促進,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5.政府支持。主要包括確定市級政策性險種,給予農民保費補貼、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協助商業保險公司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減免政策等。
(1)確定市級政策性險種。北京市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需要、農民保險需求和農業產業發展布局等因素,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討論后確定了15個險種,并對市級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行統一條款及條款解釋。
(2)給予參保農民保費補貼。對于商業保險公司開辦的政策性險種,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商業保險公司政策性農業保險保單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商業保險公司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進展情況,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和商業保險公司保費補貼申請,給予參保農民50%的保費補貼,分期拔付商業保險公司。也鼓勵各區縣在市級補貼基礎上累加補貼農民保費,具體補貼比例由各區縣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與保險公司另行商定。
(3)給予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等政策支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商業保險公司全年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收人情況后,小組辦公室按照審計報告和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費用補貼申請,按照該公司經營市級政策性農業險種保費總收入10%的標準給予經營管理費用補貼。商業保險公司要按照“單獨立賬、單獨核算、盈余結轉”的原則管理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
(4)預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十一五”期間,北京市財政每年按照上年農業增加值的1%預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巨災風險準備金實行有災補償、無災積累、滾動使用。政策性農業保險當年綜合賠付率超過160%時,啟動巨災風險準備金。也鼓勵各區縣設立本區縣的巨災風險準備金,通過多層次的巨災準備,提高防控和應對巨災風險的能力。
6.專業監管。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化運作全過程接受保監部門監管,市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委托專業中介機構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化運作的補貼費用進行專門稽核審計。商業保險公司要按照有關要求定期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政策性農險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工作中出現的新動態、新情況和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