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對保稅區灌裝的葡萄酒難以鑒別
近日,紹興縣工商局對全縣各大商場、超市、酒店、酒類批發部等進口葡萄酒批發、零售場所,進行了一次專項檢查,結果發現,有一半以上的洋品牌葡萄酒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
如今,在超市、商場等的煙酒專柜,幾乎都可見“進口”葡萄酒的身影,而且還價格不菲,從幾百到上千元不等,很多消費者都是沖著“進口”的品質去的。
但在這次檢查中,工商部門發現極少數經營者在采用假冒名牌的方式進行銷售,而且明知是假冒名牌卻仍繼續銷售,性質惡劣。有的則銷售一些“傍名牌”的葡萄酒,所經銷的葡萄酒與名牌葡萄酒品牌十分相近,刻意誘導消費者將該產品與名牌葡萄酒產生聯想,侵犯著名品牌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檢查中,工商部門還查扣了部分國內灌裝的所謂“進口葡萄酒”。這些葡萄酒故意隱瞞國內分裝的事實,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原瓶原裝進口葡萄酒。主要表現在進口報關單上是散裝進口,而實際標簽上卻標明為原瓶進口。
執法人員在辦案中還發現,在保稅區灌裝“進口葡萄酒”的情況較為突出。由于保稅區情況較為特殊,屬于“境內關外”,消費者對保稅區灌裝的葡萄酒難以鑒別。
有部分商家為了把葡萄酒價格賣得更高,讓國產葡萄酒穿上“洋馬甲”。工商執法人員發現,原本價格僅幾十元的國產低檔葡萄酒,被貼上標簽改頭換面,搖身一變,成了“國際知名品牌葡萄酒”。目前,工商部門已經查扣了這些假冒的國際知名品牌葡萄酒。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然而在檢查中發現,葡萄酒經營戶經銷無中文標簽的進口葡萄酒的違法行為,占了很大比例。為此,縣消保委提醒廣大葡萄酒消費者,要仔細辨別酒的“品貌”,避免花高價購得“劣質”酒。
對于原瓶原裝進口葡萄酒,需要查看商檢、海關等部門出具的進口憑證,以及國際條形碼是否與所標識的出口國號碼一致(法國以3開頭,美國以0開頭,國產則以69開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