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酒業放棄解百納
歷時近8年的解百納商標之爭是葡萄酒行業的一次內亂,解百納到底是專屬品牌還是一個品種,迄今為止,終審判
歷時近8年的解百納商標之爭是葡萄酒行業的一次“內亂”,解百納到底是專屬品牌還是一個品種,迄今為止,終審判決對此仍留有懸念。6月21日,張裕集團收到了北京市高院的終審判決書:駁回了長城公司、中糧酒業公司和王朝公司關于判令張裕解百納商標屬于不當注冊的上訴,由商評委再作裁定。為此,終審判決被業內戲稱為“誰惹禍誰收場”,這意味著司法部門把“球”又重新踢回了商評委。
吉林省酒業放棄解百納
雖然關于解百納的商標歸屬大戰還沒有最終落幕,但我省多數葡萄酒生產企業卻在這場漫長的戰役中做了充分準備,試圖徹底擺脫解百納這一名稱。
“原來我省葡萄酒生產企業差不多家家都做解百納葡萄酒,而目前多數葡萄酒生產企業已經放棄生產解百納葡萄酒,并且我省葡萄酒業的發展已經找到了新的市場賣點,不必再依靠解百納之名銷售。”昨日,長春市酒類行業協會副秘書長趙禹表示。
對此,省內一位從事銷售葡萄酒的人士告訴記者,“搭車解百納已經過時,這場商標戰打了這么多年,已經讓生產廠家從中領悟到了一個道理,那就是要從競爭中尋找差異化的武器,否則即使判決表明解百納是通用商標,對于企業來說也得面臨殘酷的市場競爭。”
擅用解百納商標構成侵權
對此,中國律師雜志社特約評論員、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的劉海波律師表示,目前,在商評委尚未作出新的爭議裁定前,張裕公司在葡萄酒等商品上注冊的解百納商標依然具備法律上完整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任何人在相關產品中擅自使用解百納商標均構成侵犯張裕公司商標專用權,應依法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