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創新,避開觀念陷阱
對創新認識上的偏差是企業創新工作的最大陷阱。不能全面理解創新,不能形成正確的創新觀念,企業的創新工作往往會出現方向性的錯誤,這種錯誤往往是致命的。
有一種觀點認為,創新是技術創新。
一提創新就認為是技術創新,這是現在社會大部分人的觀點,甚至很多政府部門、企業都這么認為。事實上創新是一個經濟學名詞而非技術名詞,包含技術、管理、商業模式等各個方面。
創新是一種提升資源價值創造或實現能力的行為。泰勒的科學管理是一項重大創新,它使得企業價值創造能力大為增長;戴爾的直銷模式是創新,雖然仍然是電腦,其使用價值沒有改變,但是直銷模式改變了產品送往消費者手中的方式,提高了產品價值實現的能力;Google公司本身就是一項重大創新,它改變了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極大地提升了人們獲取價值的能力。
可以這么說,任何能提升價值創造或實現能力的行為都可以成為創新。企業存在的目的即是創造并實現價值,企業任何活動都與這一核心使命有關,都是為實現這一核心使命而服務的。因此,企業的任何活動都可以成為創新的對象,都可以進行創新。
另一種觀點認為,創新是創造新的東西。
創造一種新的東西固然能提升價值創造或實現的能力,但是新的東西并非惟一途徑。對現有事物的改進,往往是提升價值創造或實現能力的最主要方式。有效的創新始于細微之處,它們并不宏大,只是努力去做一件具體的事而已。青島港總裁常德傳提出:“不要把創新想得那么復雜,看得那么神圣,哪怕一點點改變,能產生效用,即便是對一項工具的小改小革,但只要方便生產、提高效率,這就是創新。”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創新是某部分人的事情。
持有這種片面觀點的人往往也有以上兩種錯誤觀念。有人認為創新是研發部門的事情,主要是將創新誤解為技術創新。其實創新是全方位的,非技術一個層面;即使是技術層面的創新,也不一定都是研發部門的事情,它需要研發、生產、市場、財務等各個部門協調配合;有時技術創新就是非技術部門的人做出來的。
還有人認為創新是高層管理者的事情,普通員工不用或不能創新。普通員工是具體工作的實踐者,他們更了解企業活動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因而他們更應是創意的提出者和創新的實踐者。而且現在企業員工受教育程度都很高,他們有能力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關鍵在于企業是否有這種創新的制度和文化氛圍。至于高層管理者,他們既是創新的操作者,更應是創新的引導者和支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