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七成酒類瓶上未標警示語
2007-10-18 10:18
營銷資料
盡管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制訂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已正式實施10多天,但昨日記者走訪市內多家超市賣場發現未標注相關警示語的酒類品牌占了七成以上。
按照《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的相關要求,從10月1日起,飲料酒生產企業必須在酒精度大于0.5%vol(度)的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飲料的包裝上注上“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語。昨日,記者在好又多、新世紀等幾家大型超市看到,銷售酒類的貨架上,陳列了十幾種不同品牌的酒類,只有三成在酒瓶上標注了警示語。市質監局相關人士介紹,《通則》中所要求的飲料酒標簽要求標注警示語的規定,屬于國家強制性標準,質監部門將在必要時組織對市場進行檢查。
來源: 華龍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