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木二梓:強生為何敢“忽悠”我們?
最近,強生在中國銷售“致癌”嬰兒洗發水事件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高度關注和極大不滿,受到輿論的強烈質疑和抨擊,濟南、石家莊等地的超市、商店紛紛將有關產品下架。或許是為了遏止事態進一步發酵和擴大,11月5日強生在接受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采訪時,從強生嬰兒產品雙重標準問題、安全性等諸方面作了詳盡的回應,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
1、強生嬰兒產品不涉及雙重標準的問題。其產品的配方根據所在地區的不同而不同,這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不同國家的法規要求,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相關。2、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認可的美國化妝品成分安全性評價委員會認為,季銨鹽-15在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包括嬰兒用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3、二惡烷是許多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的副產物,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規定化妝品中的二惡烷含量應在100PPM以下,但是中國和美國、歐盟等對此都沒有強制性規定。(11月6日《深圳商報》)
細細剖析上述回應,我們不難發現強生全然不顧及中國消費者的感受和權益,漠視中國人民的知情權、健康權,竭盡睜眼說瞎話、斷章取義、張冠李戴之能事,以達到掩蓋事實的目的,根本就是在忽悠咱中國人。
首先,強生認為其嬰兒產品不涉及雙重標準問題,但事實是強生明明在英國、日本、丹麥等8個國家使用的是另一種配方、另一個標準,強生為何還要強辯沒有實行雙重標準呢?強生的回答是:這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不同國家的法規要求相關。其言下之意無非是英國等國家的消費者既不喜歡政府又不允許生產,而中國消費者“喜歡”這種含有致癌物質的強生產品,中國法律法規也“允許”生產含有致癌物質的產品,強生當然可以區別對待,堂而皇之地投中國人所好了。這無疑充分暴露強生的強盜邏輯和丑惡嘴臉,說明強生實在不是一個敢于擔當、毫無道德的企業,根本就不拿中國人民生命健康當回事,根本就是在鉆中國法律的空子。當然這也說明我國有關部門未能及時掌握國際最新信息,致使相關標準滯后,給了強生可乘之機,讓他們拿中國法律法規說事。
其次,強生所謂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認可的美國化妝品成分安全性評價委員會認為,季銨鹽-15在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包括嬰兒用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解釋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科學研究表明,季銨鹽—15可通過釋放甲醛殺菌。而不論是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還是聯合國國際癌癥研究機構,都已經把甲醛列為已知人體致癌物質,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全國癌癥研究所和美國國家毒物管理局也已認定接觸甲醛可能與白血病病因相關聯,強生怎么能罔顧事實,強辯季銨鹽-15是安全的呢?
第三,強生稱中國對化妝品中的二惡烷含量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但事實是2007年衛生部頒發的《化妝品衛生規范》明確把二惡烷列為化妝品中的禁用物質,并特別指出即便因為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時,也必須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此項規定表述得再明白不過了,只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就應該禁止。現在許多權威機構都認定二惡烷對人體危害極大,可強生為何還要偷梁換柱,以所謂中國對化妝品中的二惡烷含量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來混淆視聽呢?
很顯然,強生之所以敢明目張膽地忽悠咱中國人,關鍵在于我們的相關標準滯后,監管技術落后,才被強生玩弄于股掌之中。更重要的是,強生的回應字里行間還充滿了對中國人的歧視,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嘲弄,說明強生掐住了國人軟弱和監管不嚴的軟肋,才膽敢如此明目張膽地騎在中國人頭上胡作非為,真是士可忍孰不可忍!希望我國衛生、質監等部門千萬不要被強生的詭辯所迷惑,挺起中國人的腰桿,大膽執法,嚴格執法,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勒令強生立即停止在中國銷售致癌、有毒產品,并根據國際最新研究成果,制定新的洗化產品標準,以適應新形勢和我國消費者的需要,確保國人的生命健康不受這些產品的威脅和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