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并不是企業之間故事的全部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相互競爭的同時,也在積極尋找合作的機遇,兩者之間呈現出“國”、“民”競合、共同發展的趨勢。
管理學家內勒巴夫(B. J. Nalebuff)和布蘭登勃格(A. M. Brandenburger)在其著名的作品《競合》(Co-opetition)一書中就曾指出,除了競爭,企業之間還存在著合作關系。唯有競爭和合作一起,才構成了市場中企業的完整互動關系。在內勒巴夫和布蘭登勃格看來,市場就像一張餅,企業之間的競爭是對這張餅的分配。但是,實際上,市場這張餅的面積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它的大小會隨著企業之間的合作程度而發生變動。因此,企業為了得到更多的市場份額,除了可以用更加有效的競爭手段從別人手里爭奪份額,還可以和別的企業采取多種合作方式,把“餅”做大,然后共同分享更大的“餅”。
競合觀點的適用性極為廣泛。在企業之間,只要彼此可以合作推動雙方利益的共同改進,那么它們之間就存在著合作的空間,這一點在國企與國企之間、民企與民企之間都是成立的,在“國”、“民”兩種所有制形式之間當然也不例外。并且,從某種意義上看,在我國現階段,相對于國企之間、民企之間的合作,“國”、“民”之間的合作空間可能會更大。
根據內勒巴夫和布蘭登勃格的競合理論,企業之間合作空間的大小取決于它們之間差異性和互補性的大小。如果各個企業同質化程度太高,彼此又沒有什么互補性,那么在它們之間,合作的可能就很小;而如果各個企業之間的差異較大,彼此又有較強的互補性,那么它們之間走向合作的可能就很大。
而從我國的現實狀況看,一方面,國有企業在資金、技術、市場等條件上都有極大的優勢,但是在市場靈活性、開拓創新能力等方面卻有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民企雖然缺資金、缺技術、缺市場,但在市場靈活性等方面卻有著先天的優勢。因此,從這個角度上看,“國”、“民”之間的互補性是十分強烈的,其合作的可能也是巨大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當“走出去”成為中國企業發展的潮流后,國企與民企之間的合作空間變得更加廣闊了:由于在進行海外并購時,民企在資金上較為缺乏,而國企則面臨著某些制度性的障礙,因此兩者之間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合作的愿望,也就變得更為迫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