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終端制勝
終端現象
一窩蜂的涌入終端市場,終端千軍萬馬,硝煙彌漫。
我們看到,終端門檻越筑越高,一般消費場所千篇一律開始收起進場費,展示費,陳列費,管理費,促消費,門店開業周年慶典費,門店老板、老板娘的生日禮品費•••••不勝枚舉。快速消費品企業又一次把自己埋進無限的費用死腹。
數據顯示,2007年僅酒類企業的營銷費用高達37.2%,較2006年上漲了近十個百分點。據我理解的情況是,酒類企業在終端的費用占全部營銷費用的50%。很多企業甚至削減了硬性廣告費用,如品牌宣傳、公關宣傳、公益宣傳等費用,將其中的資源抽去支撐終端高昂的費用。
這種“大終端”的結果,可以出現暫時的產品很暢銷的現象,但是絕不會有持續力。同時,會造成價格混亂,竄貨不斷,最終出現全線崩潰。
分析一個案例
我較為孰知的×酒業企業,其實市場一直有12-20%的穩健增長,在一位酒業策劃高手“速效營銷”理論的指導下,2006年開始向終端發力,意圖是全面建立終端陣地,覆蓋率要達到99%,動銷率、占有率要達到90%。在湖南市場,第一季度的發貨量是上年全年的40%,“速爆”的發貨量立刻模糊了這家企業管理者的眼睛,在炎炎夏季繼續往終端壓貨,確保遞增幅度,最后在中秋節旺季市場來臨時,自己的渠道堵塞,由于政策性提貨獎勵補貼太多,終端價格崩潰,不僅僅一片退貨,而且價格跌入低谷。一個好的品牌僅半年時間毀于一旦。
我們回放一下他們的歷程。概括起來,主要是幾個“增”字。第一個增人,大力招聘,一時間隊伍增加了三倍,由原來的40人猛增到160人左右。第二是增客戶,以長沙為例,本來只有一個客戶,最后增加到8家客戶。第三增覆蓋率,之前產品在長沙覆蓋率為55%左右,動銷達到75%左右,在小瓶酒的市場占有率約為12%左右。通過快速搶占終端,產品覆蓋率猛增到90%左右。第四是增終端,之前在長沙的終端客戶約為3000家左右,通過速效運作后,增加到14000家。第五是銷量猛增。這個銷量是伴隨終端客戶密度增加而增加的。實際上這家企業在做銷量時是立體的運作,第一層是總代理,第二層是區域代理,第三層是分銷商,第四層是局部小分銷,第五層是終端門店。五層運作模式看似滴水不漏,立體交叉,實際上由于都是有配送政策,而且政策力度不同,從而導致了層層破堤穿底的結局。
5個“增”字,耗盡了這家企業的元氣。5級渠道爭端形成五支利箭,終于刺穿了自己的苦心經營幾年的網絡體系。
現在我們來分析他們的敗筆。增人,由于隊伍快速膨脹,所招聘的人員良莠不齊,幾乎是臨時拼湊,這種隊伍的作戰能力與對企業的文化的理解以及忠誠度可想而知的。最后不僅攜走巨額貨款,還有部分人因為待遇問題把企業告上勞動仲裁法庭,使企業十分被動和無奈。增客戶,結果是互相竄貨,打得不可開交。其中幾個客戶為了市場區域還大打出手,形成群毆。最后,8家客戶有7家退貨。其中,3家客戶將企業告上法庭,企業還受到要被媒體曝光的威脅。客戶提貨后就要求兌現政策,盡管產品都囤積在客戶倉庫,原來說好要待全部消化之后再進行獎勵,但是客戶認為自己收到企業欺詐。猛增覆蓋率,導致最后幾百家終端門店老板向這家企業的后臺集團老板聯名投訴。企業焦頭爛額。
上半年的最后結局是,發貨增幅很高,但是費用接近發貨總額的73%。更甚的是,退貨率高達50%。投訴客戶(含終端門店)達到460家。政策兌現了,產品又退回來了。企業損失慘重。據理解,這家企業最后損失680萬元。
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決策的失誤。一是沒有考慮自己的管理能力。二是對忽視戰略,過于重視短期戰術。三是過于聽信策劃大師。
對終端的理解
我在1998年給《廣告導報》的文章中提到這個詞,當時我的理解就是和消費者接觸的環節。我認為,抓到消費者是很關鍵的。2000年,我有幸聆聽菲利普•克特勒博士在北京的講座,他提到“1:1”的營銷觀點,我是很贊同的。關鍵是這個1對1服務是有細分的,而不是籠統的。
首先,不同的行業可以對1:1有不同的理解。例如耐用品,如汽車,是必須直接對每一個消費者的。所以,很多企業建立了會員俱樂部,組建了龐大的會員服務機構。例如,家電也是這樣。再例如,網絡服務結構也是1:1的,如攜程網就是會員服務模式,你只要一個電話,對方無論是誰都可以叫得出你的名字,然后問你需要訂酒店還是機票。1對1 的服務實際上就是一種速度服務,通過面對面的方式,快速完成信息溝通,達成服務目的。我也認為未來的商業服務一定是1對1的模型。
其次,快消品1對1服務的也是必須的。但是,快消品的那個1是不是就是消費者呢?很多人認為,快消品也可以實現直接對消費者的服務。我認為也是對的。當你能做到,你為什么不去做呢?我們看到過去有一種直接送奶上門的服務,每天準時把牛奶送到你的家門口。這是一對一家庭的服務,這是在區域范圍狀態下的一種服務。如果跨區域呢?跨地域或者省域呢?這是很難做到的。那么,酒水應該怎么去設計自己的1對1服務模式?酒水商的那個1是否就是直接消費者呢?我們分析,以長沙為例,一個小酒品牌,計劃在長沙實現360萬支的銷售,除去1×10的重復消費因素外,還需要有72萬消費者。考慮到重復消費因素,我們再減去一半,還有36萬消費者。我們需要怎么的資源配置才能實現與這36萬個消費者1對1呢?所以,我的觀點是,快消品的那個1不是直接消費者,而是間接消費者。如終端賣場,中小超市、士多店、餐館、排擋等。快消品要抓住的就是這些終端。
再就是高價值快消品,如高檔名煙名酒,如年份茅臺酒、年份五糧液等,是可以做到1對1服務的。因為價值本身需要把控少數派消費者的資源。
還有特定形式的集團購買,包括消費者一次性多購的消費形式,如包席消費等等,也是需要做到1對1服務的。2007年,×品牌白酒在廣州市場全面拉開包席消費開發,控制了廣州60%的婚宴消費市場,旗下業務員主要圍繞包席消費進行收集消費者信息,大力開發婚宴市場,效果非常顯著。
所以,酒類產品一定要設計好自己的終端,千萬不要盲目去血拼終端,浪費巨大的錢財。
如何終端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