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漲價:消費稅新政VS企業家苦衷
隨著8月1日《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白酒漲價已成事實。許多市場終端的高檔白酒價格悄然上漲。高檔白酒的漲價,亦引起了各界關注。對于這次漲價事件,業內權威人士有何看法?《中國酒業》記者張華勇為此采訪了廣東酒類專賣管理局局長朱思旭。
張華勇:朱局長,您好。對于這次高檔白酒漲價事件,您認為原因是什么?
朱思旭:我認為主要與8月1日出臺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這個管理辦法提高了生產企業的消費稅,壓縮了他們的利潤空間。今年先是金融危機,然后又是這個管理辦法的出臺,這樣下去,到年底可能完成不了企業的預定任務。為了應對這些壓力,漲價是生產企業采用的一種應對策略。
張華勇:有人說,這次消費稅新政是為了反“企業避稅”;談到稅收,企業似乎也有種種苦衷。那么關于稅收問題的癥結在哪里?
朱思旭:自2001年以來,白酒消費稅有數次調整。2001年的五毛錢從量稅的稅收政策,經實踐證明,是不合理的,而且行業發展的事實并未與調整初衷達成一致。自從推出5毛錢從量稅后,一方面品牌企業生產低檔酒虧損,轉而主推中高檔產品,導致中小企業的假冒偽劣產品充斥于市場,填補了低檔酒市場空白;另一方面稅收部門并沒有成功收到該收的稅,幾元錢一瓶的低檔酒收稅五毛,幾百元錢一瓶的高檔酒收稅仍然是五毛。正是這“五毛錢從量稅”,造成了雙方都受損失,各方都有苦衷。
張華勇:關于企業的苦衷,除了朱局長談到的“五毛錢從量稅”,我認為還有一點是“納稅公平”問題,名酒企業、品牌企業照章納稅,守法經營,同時有不少中小企業卻偷稅漏稅,靠假冒偽劣產品擾亂了行業、擾亂了市場。朱局長,那您覺得這次的“消費稅新政”會成功地達成稅收部門的初衷嗎?
朱思旭:剛才我談到,應對這次“消費稅新政”,第一個策略是漲價;第二個策略是避稅。這個管理辦法是為了防止企業利用銷售公司避稅,那沒有關系,產品經過銷售公司,還有渠道環節。企業的下一步避稅辦法,就是在渠道環節避稅。有的企業可以和他的代理商、經銷商成立“合資公司”,這個公司即有企業的股份,又有經銷商的股份,企業可以利用“合資公司”避稅。
張華勇:看來這次“消費稅新政”真是一個偉大的奇跡,又將促使白酒行業誕生新型的廠商合作模式。如果這種廠商合作模式流行開來,稅收部門又將如何解決呢?
朱思旭:一個產品從生產到渠道,再到零售終端,種種環節中,能夠成功收稅的位置在于零售終端環節。西方國家的稅收制度都是從零售終端收稅,這一點對于中國的收稅制度具有參考價值。一瓶酒從生產到零售終端,生產商、經銷商、零售商這三個環節各會分得一部分利潤,但是相比經銷商和零售商,生產商分得的利潤最少。生產商本來就是分得的利潤空間小,再加上你剛才提到的“納稅不公平”問題,自然導致中國白酒品牌企業生產商,尤其是大品牌、名酒企業的生產商有苦衷。
張華勇:2001年的從量稅,導致了白酒行業發展格局的變化,一線品牌主推中高檔酒,二名酒獲得發展機遇,從區域品牌走向全國品牌,2006年的消費稅調整給了二名酒又一次發展機遇,使他們更加發展壯大,而眾多的區域小品牌、中小企業依靠低檔酒生存下來,滿足著低檔酒的市場需求。那么請問朱局長,這次的“消費稅新政”出臺,會導致白酒行業格局出現什么樣的變化?
第一,品牌集中度越來越高,全國性品牌集中于為數不多的幾個大品牌手中,如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瀘州老窖等大品牌。
第二,二名酒依然有著他們的發展機遇。例如西鳳、口子、稻花香等,他們在歷史上是名酒,走了一段時間低谷,后來抓住了機遇,不僅牢牢掌控住了本土市場,還走出了本省,走向了全國,在外省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強勢市場。這些二名酒還有繼續做強做大的機會,進一步成長為一線品牌,直逼一線品牌陣營。
第三,沒有走出本土的小區域品牌,包括歷史上是名酒卻沒有抓住機遇到目前依然是區域品牌的小品牌,他們的市場會越做越小,他們能夠運作的資本也會越來越少,資本少就不敢有改革的大動作,沒有大動作的結果是資本更少,所以他們只能牢牢守住以市、縣級為單位的本土市場。還有一類是貼牌運營商,大部分貼牌運營商受資本、渠道、理念等限制,依然作為一個區域品牌繼續生存。
張華勇:透過朱局長的分析,我看到“馬太效應”在白酒行業的體現會愈發明顯,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看來這次“消費稅調整”又給了二名酒一次發展機遇,希望二名酒能夠抓住機遇,加大品牌推廣力度與深度,進一步做強做大。最后,誠摯感謝朱局長接受采訪。
張華勇,《中國酒業》資深記者,研究領域:中國釀酒行業的現狀與發展 / 酒業品牌建設、管理與實效傳播/ 酒業市場分析、營銷戰略 / 釀酒企業文化 / 酒水經銷商經營管理與發展、酒商文化、酒商群體研究等。歡迎與作者交流,QQ:956228594,mail:zzcczz19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