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樹敵”
在品牌數量與日俱增的今天,一個新的品牌或者一個小品牌想要快速的成長,難度已越來越大。各個行業的先行者已經將消費者的大腦和超市貨架擠得滿滿的,在這樣的競爭局面下,別說是小品牌,就算是一些市場根基不甚牢固的知名品牌,日子也過得不輕松。競爭的壓力無時無刻不在縈繞著我們的企業。為了緩解這種壓力,我們對廣告宣傳一擲千金,在品牌打造上也不遺余力,希望從眾多的對手中脫穎而出博得消費者的歡心。然而成功永遠只屬于少數人,多數企業巨大的營銷投入都沒有獲得應有的市場回報。
結果不能令人滿意,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是在這些企業中多數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產品并未真正觸動消費者。何謂“觸動消費者”?抽象的來說,就是將產品和品牌融入目標消費者的生活,讓消費者視其為生活的一部分。
讀者可能會認為我們又在唱高調,而且會舉出一大堆品牌來反駁我的觀點。確實,現今絕大多數品牌和產品對我們來說其實都是可有可無的,除了幾個壟斷企業提供的基本生活消費外,還沒有哪個品牌能讓我們離開它就無法生活了。但是反過來看,正因為如此,將品牌融入消費者的生活才顯得更有必要,這應該成為一個品牌的終極目標之一。
對于這個抽象的終極目標,我們可以分解為兩個具體的遞進目標:1、進入目標消費者的“選擇清單”:消費者會拿你和其他品牌進行比較,進而做出選擇。進入“選擇清單”不會保證你絕對勝出,但是至少存在獲勝的概率,這是進入品牌“第一梯隊”的必經途徑2、成為目標消費者心目中的首選:消費者已“內定”就是你了,如果不出現意外,購買決定一般不會更改。對于絕大多數品牌來說,爭取達成第一個目標是比較務實的,至于第二個目標,在領導品牌占據絕對統治地位的行業來說,“取而代之”也不是不可能,前提是領導品牌自己出現失誤,孫子兵法有云:“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就是這個意思。而在一些沒有絕對領導品牌的行業,例如:某些調味品品類、茶葉的某些品類等傳統行業,成為消費者首選的機會還是很多的。要知道,多數品牌花了大把銀子做宣傳,最后卻連消費者的“選擇清單”都上不了,消費者連與對手PK的機會都不給你,令人扼腕。
進入消費者的“選擇清單”,就代表著消費者在需要時會想到你,當然,同時也會想到其他品牌。要做到這一步很難嗎?多做廣告不就行了?沒那么簡單!對于一般的快速消費品,消費者沒那么多功夫去研究品牌,每個產品類別能有三、五個品牌進入“選擇清單”就算不錯了,但市場上的同類品牌何止上百!還有一些習慣性購買的產品,例如:鹽、白砂糖、醋等等,消費者的“選擇清單”就是空白,購買都是隨機的。即使做了廣告,消費者也基本視而不見。為什么?這類產品太平常了,消費者根本就不會費心去關注。除非你有大把的錢把廣告做得鋪天蓋地,就像“黃金酒”一樣,逼得消費者無處藏身,這種做法對于利潤微薄的傳統行業來說是不太現實的。
有什么方法能以較小的宣傳投入就能讓品牌進入消費者的“選擇清單”?為品牌“樹敵”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所謂的“樹敵”是指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指出會對消費者造成負面影響的“問題”,將自己的產品和品牌定位成解決這個“問題”的“克星”。這個“問題”也許是比較明顯的,消費者自己就能意識到,也可能是隱藏的,消費者并沒有察覺。需要強調的是,本文的“樹敵”概念是以消費者的購買動機為出發點的品牌定位策略,不要與以“搞垮競爭對手”為目的招致結怨的“樹敵”混為一談。當然,品牌定位本身就是為競爭而生,但這不作為本文主要探討內容。
為什么“樹敵”能讓品牌較容易的進入“選擇清單”呢?
“樹敵”的營銷意義
1、吸引消費者的關注
在各種信息過量傳播的今天,品牌信息要突破消費者的注意力屏障,已變得越來越困難。由于選擇性注意的大腦保護機制,消費者只會對與自己當前需求有關的信息做出反應,無關的信息則一概視為“噪音”被擋在了注意力之外。品牌信息要與消費者“有關系”才能被消費者注意到。當一個品牌指出當前困擾消費者的問題,或者是消費者沒有意識到但確實存在的問題時,消費者將會打開注意力的閘門,因為這時的品牌已經與他“有關系”了。在這里套用特勞特的一句話:“問題”是把品牌掛在消費者頭腦中產品梯子上的鉤子。
2、提高產品介入度
消費者在購買快速消費品和耐用消費品時,購買過程有很大的不同。多數的快速消費品價格低,各品牌的產品差別不大,消費者不會花太多的功夫來研究每個品牌有什么不同。消費者不來研究你,你的優點再多、產品再好也是枉然。但是當一個產品能解決他的問題時,局面就不一樣了。消費者會花時間對產品進行相對更深入的了解,品牌就在這一過程中逐步在消費者頭腦里扎根。通過“樹敵”提高介入度的例子很多,例如當年的無煙鍋,以“油煙克星”的面目出現,硬是將一個我們從不會去關注品牌的鐵鍋炒的沸沸揚揚。雖然事后證明無煙鍋只是一個“假克星”,但是這個例子還是能說明問題的。
3、提升購買的緊迫感
人的任何行動都必須受到激勵,這種激勵有正、負之分。正激勵是指通過好的、正面的結果來刺激人的行動,例如:用高額的獎金來激勵業務員完成銷售任務。負激勵則是通過不好的、負面的結果來刺激人的行動,例如:完不成銷售任務的業務員扣發全部提成。在刺激消費者采取購買行動時,大體上也可以按這種方法來分類。那么哪種方法更好呢?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融彼營銷策劃的觀點是:單價較低的產品,如保健品、食品等快速消費品采取負面激勵的效果較好,單價較高的產品,如:珠寶、高檔服飾、汽車等使用正面激勵的效果更好一些。但也并非絕對,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前的一些保健品為什么銷售上量那么快?正是因為這些產品夸大了“敵人”的力量,讓消費者感覺“敵人”一日不除就寢食難安,在這種心理狀態下消費者迅速采取行動就不難理解了。如果我們的產品只是為消費者“錦上添花”又會怎么樣呢?很多品牌將自己定位成“健康”“活力”“生活美滿”等等諸如此類,有效果嗎?當然會有,但是效果會打折扣。大多數中國人其實都“自我感覺良好”,產品如果只是“好上加好”,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就變得無足輕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