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體育產業存在的問題
2.產業結構不完善合理。由于體制的原因,長期以來政府一直是體育投資的主體,政府財政的主要職能是集中分配資源,滿足社會成員的體育需要,但由于政府官員所要追求的地位、權力、名譽與其政績密切相關,因此為了自己的政績,政府官員往往對顯現的、具有社會轟動效應的體育投資領域和項目特別青睞。
由于受經濟、社會、資源等因素的制約,我國社會呈現二元結構,城鄉差距、東西十分明顯。體育產業作為各經濟發展的組成部分,也表現出明顯的二元結構,在東部,尤其是沿海、沿江的大中城市,體育產業成為社會投資熱點,發展十分迅速;而在西部,體育產業尚未形成規模,如體育彩票業、年國務院批準發行億,根據市場管理水平和市場容量觀測,廣東的額度為萬元,占發行總額的.%,比三北地區另加西南地區四個大區個省市發行的總額度還要多,出現畸形發展狀況。東部和西部過剩和短缺狀態,使體育產業的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3.高素質體育經營管理人才缺乏。目前缺乏的經營人才主要有三類:一是負責體育產業、體育市場規劃、監管職能的行政干部;二是高素質的體育企業家和體育經紀人;三是體育營銷人才和體育產品研發人才。由于長期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辦體育,在我國具備體育知識的人才往往缺乏應有經營意識和知識,而一般經營者又缺乏體育運動知識,體育經營人才的嚴重不足制約了體育產業市場化的發展。我國體育健身、中介服務、體育用品售后服務、體育信息缺乏市場化和國際化經營的經驗和能力,服務營銷與管理的約束和方式都非常落后。而在發達國家包括一些新型工業化國家,為適應市場國際化和競爭的客觀要求,其服務業已經市場化和產業化發展階段,并通過使用計算機、通訊網絡和標準化等高科技,建立起一套完整營銷網絡及管理體系,因此在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競爭中,我國將面臨營銷體系不完善和管理水平落后的嚴峻局面。
4.體育市場管理的法律化、規范化程度亟待提高。規范、有序的市場是產業穩步和健康發展的前提和保證。目前,我國體育市場的管理尚缺乏高層次的立法,國家的行政法規,甚至法規性文件一項也沒有,雖然一半左右的省、自治區的省會城市都發布了地方性體育市場管理法規或政府規章,但管理中的一些重大問題,仍需要通過高層次的立法予以明確,如管理權限的明確劃分、執法程序的完善和統一等。因為,在現實的體育市場管理中,部分體育經營項目存在著權限交叉,也就是說有的部門在越位,同時有的項目管理又存在不到位的情況。越位和不到位都會造成體育市場管理混亂,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出現對廣大體育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不力的現象,進而都不利于體育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因此,盡快出臺國家層次的體育市場管理的專項法規就有著特別迫切的實際需要。
改進措施及建議
多年來,由于體育產業意識沒有深入人心,加之經濟發展不夠完善,加之高校對該專業方面的人才需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使得直至目前高校幾乎沒有開辦該專業,沒有設置該方面的專業課程,以致體育產業發展依然緩慢。根據當前體育產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在多所有條件的高校創建體育產業經營管理專業,培養適應體育事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高級體育產業經營管理專業人才,這樣才能促使體育產業人才培養走上正規,早日納入國際體系,適應體育市場對體育產業人才的需求,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大力培養體育經營管理人才,加強體育產業隊伍的建設。體育行政部門要把人才問題作為發展體育產業的首要工作,抓緊抓好。按照產業發展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去發現和培養體育經營管理人才,既要立足本系統的人才培養,建立在職、在崗人員的培訓制度,提高其業務素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也要解放思想,引進人才,為體所用;要加快用工、人事、分配制度的配套改革,大膽使用人才,用好人才。對經營單位要放開用人自主權,實行用人單位和就業職工的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上崗。要建立評聘、辭退、辭職制度,完善有關激勵、競爭、約束等經營管理機制;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有關經營人才從事體育產業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