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應權責一致 改變“多頭監管”
孫東輝 一出事兒就搞突擊 要逐戶排查統計,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又要抓舉一反三,對整個食品行業危害因素進行排查摸底,這活兒不好干
孫東輝
“一出事兒就搞突擊”
“要逐戶排查統計,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又要抓舉一反三,對整個食品行業危害因素進行排查摸底,這活兒不好干啊。”10月14日凌晨一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張先生還在整理材料,他通過MSN給記者打招呼?“采訪中有什么好的案例和想法,說出來提供個參考。”
9月中旬,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廣州見到他時,張先生自嘲,說自己“這些天身體虛弱,正跟保健品較勁” ——由于廣東省9月底要開相關會議,他白天被抽調檢查市場,晚上還要熬夜寫材料。身體極度疲憊之時,恰逢有違規經銷商硬往手里塞保健品。作為業內人士,他很清楚這些“不明來路”的保健品的危害。而此時他的大部分同事,已經開始“與奶制品較勁”。
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食品監管要注重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不能一出食品安全事故就相關部門全部出動,搞運動式監管。
然而,某種食品一出問題,相關行業就立即開展專項治理整頓似乎已經成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常態。
“一出事兒就搞突擊,這已經成了慣例。”張先生調侃說。他總結自己國慶長假干了三件事兒:應急值守工作、參加安全專項檢查、清理自家冰箱牛奶。“一直說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測和預警,做到早發現、早整治,可為什么我們還是疲于奔命呢?”
“十個大蓋帽,管不好一頭豬”
在食品監管領域,流傳著“幾個部門管不了一頭豬,十幾個部門管不了一桌菜”的說法。張永建表示,這表明“職責不清”和“權責不明”是現行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最突出問題。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實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體制。按照國務院于2004年9月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中的職能分工,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則“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說我們是大蓋帽?我們有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監督職責,但我們確實攆不上一頭豬。”張先生說。進入市場的豬肉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他所在的機構要負相關責任。但目前的難題是,像衛生部門檢查衛生,看到有人給豬注水,他們卻管不了,因為那是工商的事情。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稱上海藥監局)局長王龍興稱,部門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的監管體系導致很多部門也管不好“一頭豬”。
作為包括生豬在內的食品領域,就有衛生、農業、食品藥品、質監、工商、環保、財政、科技、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參與管理。有調查資料表明,中國的一頭豬,有33個法律法規和11個部門來管。
“現在是有利益誰都爭,沒利益的事兒誰都不管。”黑龍江正大實業公司董事長姜鴻斌對本報記者表示,我國的體制決定了交叉執法、利益執法,這些問題在實踐中比較嚴重。
地方試水改革
本報記者日前在深圳采訪時了解到,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式啟動了“大市場”綜合監管模式,對深圳市的監管現狀進行了分析、梳理,定位為“4326”格局。
即四個行業: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三大塊管理對象:生產、經營、使用(醫療機構);兩個板塊:生產、經營和使用大市場;相關職能具體劃分到內部六個監管單位:3個分局?含大隊 管市場?含使用環節 ,3個處室分管保健品、化妝品和藥械生產企業,分局處室互不干涉干擾。
“這個模式在實施中可能會遇到新的問題,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我們就堅持,實踐證明是錯誤的我們就糾正。”該局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
而早在2005年,上海就探索了衛生監管大部制,即食品全過程監管歸屬上海藥監局,原衛生部門負責的食品安全執法主體資格、移交給上海藥監局,流通環節和消費環節的監管職能也劃歸其中。上海市藥監局目前定位是“市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負責全市藥品監督管理的直屬機構。”
“上海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績效評估”課題組提供給本報的一份材料顯示,超過一半消費者認為近三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狀況比之前好轉;集體性食品中毒發生率持續下降;食品地下加工窩點回潮下降等。但材料亦指出,在職能調整中,對于一些中間環節的監管職責未予規定,如食品現制現售,盒飯、桶飯生產企業等。
改變“多頭監管”
“上海、深圳的實踐,在目前條塊分割的情況下,就如何加強執法、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方面作了有益嘗試。”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員介紹,許多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模式是“品種管理為主”,像歐美國家的牛肉,大多都是由一個部門管到底,或是由一個部門為主管理。這種管理模式可以為中國所借鑒。
6月份,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時,一位從事了近30年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同志提出,我國有10多部法律、30多部行政法規、100多部部門規章涉及食品安全,但根本沒有形成對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反而在許多方面造成了部門之間的扯皮打架現象。
8月份二審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強調食品安全監管“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則依法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云南農業大學教授高洪此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這實際上是賦予衛生行政部門新的職責,如風險評估、標準制定、信息公布、資質認定、事故處理等,而原來對餐飲業的監管又交給了藥監局,藥監局的綜合協調職能又給了衛生部,這樣的調整是不是要打破現行國務院已確定的分段監管體制?他建議,調整現有的監管體制,盡量減少監管部門,最好相對集中統一到一個主管部門,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一出事兒就搞突擊”
“要逐戶排查統計,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又要抓舉一反三,對整個食品行業危害因素進行排查摸底,這活兒不好干啊。”10月14日凌晨一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張先生還在整理材料,他通過MSN給記者打招呼?“采訪中有什么好的案例和想法,說出來提供個參考。”
9月中旬,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廣州見到他時,張先生自嘲,說自己“這些天身體虛弱,正跟保健品較勁” ——由于廣東省9月底要開相關會議,他白天被抽調檢查市場,晚上還要熬夜寫材料。身體極度疲憊之時,恰逢有違規經銷商硬往手里塞保健品。作為業內人士,他很清楚這些“不明來路”的保健品的危害。而此時他的大部分同事,已經開始“與奶制品較勁”。
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食品監管要注重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不能一出食品安全事故就相關部門全部出動,搞運動式監管。
然而,某種食品一出問題,相關行業就立即開展專項治理整頓似乎已經成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常態。
“一出事兒就搞突擊,這已經成了慣例。”張先生調侃說。他總結自己國慶長假干了三件事兒:應急值守工作、參加安全專項檢查、清理自家冰箱牛奶。“一直說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測和預警,做到早發現、早整治,可為什么我們還是疲于奔命呢?”
“十個大蓋帽,管不好一頭豬”
在食品監管領域,流傳著“幾個部門管不了一頭豬,十幾個部門管不了一桌菜”的說法。張永建表示,這表明“職責不清”和“權責不明”是現行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最突出問題。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實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體制。按照國務院于2004年9月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中的職能分工,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則“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說我們是大蓋帽?我們有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監督職責,但我們確實攆不上一頭豬。”張先生說。進入市場的豬肉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他所在的機構要負相關責任。但目前的難題是,像衛生部門檢查衛生,看到有人給豬注水,他們卻管不了,因為那是工商的事情。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稱上海藥監局)局長王龍興稱,部門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的監管體系導致很多部門也管不好“一頭豬”。
作為包括生豬在內的食品領域,就有衛生、農業、食品藥品、質監、工商、環保、財政、科技、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參與管理。有調查資料表明,中國的一頭豬,有33個法律法規和11個部門來管。
“現在是有利益誰都爭,沒利益的事兒誰都不管。”黑龍江正大實業公司董事長姜鴻斌對本報記者表示,我國的體制決定了交叉執法、利益執法,這些問題在實踐中比較嚴重。
地方試水改革
本報記者日前在深圳采訪時了解到,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式啟動了“大市場”綜合監管模式,對深圳市的監管現狀進行了分析、梳理,定位為“4326”格局。
即四個行業: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三大塊管理對象:生產、經營、使用(醫療機構);兩個板塊:生產、經營和使用大市場;相關職能具體劃分到內部六個監管單位:3個分局?含大隊 管市場?含使用環節 ,3個處室分管保健品、化妝品和藥械生產企業,分局處室互不干涉干擾。
“這個模式在實施中可能會遇到新的問題,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我們就堅持,實踐證明是錯誤的我們就糾正。”該局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說。
而早在2005年,上海就探索了衛生監管大部制,即食品全過程監管歸屬上海藥監局,原衛生部門負責的食品安全執法主體資格、移交給上海藥監局,流通環節和消費環節的監管職能也劃歸其中。上海市藥監局目前定位是“市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負責全市藥品監督管理的直屬機構。”
“上海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績效評估”課題組提供給本報的一份材料顯示,超過一半消費者認為近三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狀況比之前好轉;集體性食品中毒發生率持續下降;食品地下加工窩點回潮下降等。但材料亦指出,在職能調整中,對于一些中間環節的監管職責未予規定,如食品現制現售,盒飯、桶飯生產企業等。
改變“多頭監管”
“上海、深圳的實踐,在目前條塊分割的情況下,就如何加強執法、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方面作了有益嘗試。”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員介紹,許多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模式是“品種管理為主”,像歐美國家的牛肉,大多都是由一個部門管到底,或是由一個部門為主管理。這種管理模式可以為中國所借鑒。
6月份,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時,一位從事了近30年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同志提出,我國有10多部法律、30多部行政法規、100多部部門規章涉及食品安全,但根本沒有形成對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反而在許多方面造成了部門之間的扯皮打架現象。
8月份二審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強調食品安全監管“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則依法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云南農業大學教授高洪此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這實際上是賦予衛生行政部門新的職責,如風險評估、標準制定、信息公布、資質認定、事故處理等,而原來對餐飲業的監管又交給了藥監局,藥監局的綜合協調職能又給了衛生部,這樣的調整是不是要打破現行國務院已確定的分段監管體制?他建議,調整現有的監管體制,盡量減少監管部門,最好相對集中統一到一個主管部門,其他部門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