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強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安徽省出臺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強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省食安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
安徽省出臺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強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省食安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結合“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活動和食品安全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督促各地全面落實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從省食安辦獲悉,省食安辦、省食藥監局日前就加強食品批發市場監管專門出臺意見,提出用1年時間全面落實全省批發市場監管責任。意見中提出多條禁令,如無質量證明的食用農產品(000061,股吧),未經市場開辦者抽樣檢測合格,不得入市銷售;同一產區、同一食用農產品連續2次抽檢不合格的,該產區相應品種6個月內禁售等。食品批發市場是食用農產品經營的源頭。意見提出,以落實市場開辦者、經營者主體責任為抓手,1年內全面建立準入制度、各項責任制度及科學監管制度,為此推行六條工作措施,分別是規范食品準入、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食品退市機制、強化日常監管巡查、加大抽檢及溯源工作力度。
根據該意見,進入批發市場經營的食品,要隨附檢驗檢測合格證明,未取得任何質量證明的食用農產品,未經市場開辦者抽樣檢測合格,不得入市銷售;經營食用農產品的批發市場要建立檢驗檢測室,對入市產品進行必要檢驗,監督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要做到亮照經營,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如實記載批發或者銷售的農產品品名、產地、數量、流向等內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實行網格化監管,每月至少安排1次對批發市場食品的抽檢活動,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監管部門或市場開辦者對轄區內同一產地、同一食用農產品連續2次抽檢不合格的,該產區的相應品種6個月內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