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河南乃至整個中國糧食系統再度身處漩渦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和國家糧食局系統在河南的兩位一把手先后被中紀委雙規,讓河南乃至整個中國糧食系統再度身處漩渦。
據本報不完全統計,僅從2008年算起,中國糧食系統被法院判刑的市縣一級糧庫主任、糧食局長就多達40多人,貪污公款數額最高達數千萬元乃至上億元。其中,湖南益陽瓊湖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宋耀濤更因貪污、挪用公款2225余萬元,于2010年9月被判死緩。
另外,廳局級別糧食官員腐敗也時有發生。除上述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和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以外,四川省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李益良也因涉嫌受賄犯罪,于2008年9月被采取強制措施。
糧食系統知情人士透露,過去中儲糧的各個直屬庫是基本免于紀檢、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外部直接監管的,而來自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的監管也很有限,因此很多問題糧庫和糧庫負責人還沒暴露出來。
該人士稱,本輪中紀委著手調查李長軒一案,勢必牽涉到近年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直屬庫的系列腐敗案件,中央對糧食收儲政策補貼資金的下撥、對基層糧庫的監管也將更為嚴格。目前中儲糧是國家糧食收儲政策補貼資金下撥的唯一渠道。
直屬庫案件頻發
據本報了解,李長軒被中紀委“雙規”與近兩年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下屬糧庫頻繁發生的貪污腐敗案件有關。
今年6月底,中儲糧許昌直屬庫原庫主任任國正、副主任姚寶山等人,因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上千萬元,被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批捕。7月底,中儲糧河南分公司駐滑縣的兩名監管員也因受賄被當地檢察院批捕。10月下旬河南省周口市檢察院正式對中儲糧周口直屬庫原主任喬建軍騙取公款立案調查,有消息稱喬建軍攜上億公款潛逃至國外。
中儲糧內部人士透露,與李長軒所管轄范圍內的糧食腐敗案發當事人相比,李長軒在中央下撥補貼資金的使用、調配乃至直屬糧庫主任的任命方面,享有更多“絕對的權威”。
河南是全國糧食生產第一大省,全年的小麥產量能占到全國的四分之一。據上述中儲糧人士介紹,僅河南一省,2010年執行小麥托市收購的糧庫庫點就有3561個,其中中儲糧系統480個,地方國有糧食企業2512個,民營企業569個,“哪些糧庫庫點能參與政策小麥收購,允許執行政策收購多少量,決定權基本都在李長軒手中”。
李長軒是河南駐馬店人,從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組建,他就一直執掌分公司總經理的大權。據本報了解,很多糧食系統內的人都認為,河南中儲糧分公司下屬糧庫近幾年出現的種種亂象與分公司管理失職有關。
就在今年7月許昌直屬庫案發后,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管理層曾通過內部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對河南境內的所有直屬企業骨干分子做了“訓話”,強調“大家要增強政治敏感度”,因為腐敗案件頻發“關系到中儲糧能否繼續成為國家糧食政策收購的主體”。
在李長軒被“雙規”之后,有河北某大型面粉加工廠的高管向本報透露,目前國家糧食局組織的每周一次的小麥拍賣雖然價格比市場價低了0.1元,但成交率卻十分偏低。在剛剛過去的12月14日,河南市場最低收購價小麥競價交易成交只有1.86%,安徽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及其聯網市場舉行的國家臨時存儲小麥競價銷售交易成交率也只有6.4%。
該高管表示,成交率低的部分原因是,一些參與小麥政策性收儲的民營庫點普遍存在庫存小麥質量劣質問題,而這些庫點必須經過中儲糧的審核才能獲得收儲政策補貼資金。
去年12月到今年上半年,為了平抑市場糧價,國家發改委曾向五得利集團等大型糧食加工企業定向銷售低價小麥。但據本報了解,多家企業都是因從中儲糧方面獲得的低價小麥存在質量問題,而轉從在市場上高價購買質量較好的小麥。五得利集團分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表示,該公司曾向有關部門反映中儲糧管轄的糧食庫點小麥存在質量問題。
前述中儲糧內部人士表示,從中紀委著手調查李長軒開始,將會有更多的糧庫腐敗問題被牽涉進來,隨后有關部門或將對糧庫庫存糧食質量進行一番清查。
糧食局長遭舉報
李長軒被中紀委雙規之際,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曹濮生也因貪污腐敗而落馬。
據悉,曹濮生是今年5月被河南省紀委雙規的,到6月23日被河南省政府發文“免職”,起因是十多名河南糧食局內部人員聯合實名舉報。曹濮生被下屬舉報的主要腐敗事實有:非法霸占、侵吞、轉賣國有資產,擠占、挪用糧庫資金,還通過安排職位收受巨額賄賂等。
河南省糧食局內部人員透露,曹濮生曾通過其身邊人將糧食局直屬企業河南金地集團(600383,股吧)的近200畝國有土地,與開發商聯合以超低價銷售,為開發商規避數千萬元稅款,曹濮生等人也分得上億元的額外收入。
據悉,曹濮生擔任河南省糧食局局長達五年,半年前被河南省紀檢委雙規后,至今貪污受賄的具體清查尚未公布結果。中國糧食協會老專家分析稱,近兩年一些省市縣糧食局局長相繼發生貪污腐敗案件,涉案金額都很大,大多數涉及侵吞、轉賣國有資產,或者擠占、挪用糧庫資金,甚至在下屬國有糧庫庫存上做手腳等。
本報從知情人士處獲悉,2008年9月,時任會澤縣糧食局局長的尚友沁以購買儲備糧的名義,向農業發展銀行會澤縣支行貸款1500萬元。但事實上,這位局長隨后卻用其中的1000萬元購買了5445噸化肥,以圖化肥價格上漲后賺取差價。
由于后來化肥價格不漲反跌,為償還到期貸款,尚友沁又擅自將會澤縣縣級儲備糧庫的2500噸玉米售出,截至2010年初被有關部門發現,尚友沁也未補充糧庫的玉米虧空由此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達82萬余元。
而按照有關規定,國家對政策儲備糧的動用,必須根據動用預警機制,由發改委及糧食部門適時提出動用建議,再由發改委及糧食部門會同財政、農發行提出動用方案,報批后由國家下達動用命令,才能由儲備糧承儲企業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1999年披露的審計報告,在1992年-1998年3月,國有糧食企業新增的2025億元財務掛賬中,非正常損失達559億元。
1998年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政企分開,中央與地方的糧食權責明確劃分,糧食儲備和經營分開”的原則開始,到目前中國仍然沒有真正實現糧食儲備與監管的分離,而對地方糧食官員尤其是糧食局長、糧庫主任等更是存在“監管真空”。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謝揚、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等專家表示,要解決糧食領域腐敗問題,關鍵點還在改革糧食體制,改變一個系統或部門獨家專辦糧食儲備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