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的簡介與任意性商標的意義
意見領袖(opinion leaders)是拉扎斯菲爾德等最早在《人民的選擇》中提出的概念,在《個人影響》一書中得到進一步闡釋。指在傳播學中,活躍在人際傳播網路中,經常為他人提供意見、觀點、或建議并對他人施加個人影響的人物。這個傳播學術語源于美國學者拉扎斯菲爾德對媒介與投票行為所做的研究。意見領袖通常比其他同濟更關注媒介報道,然后將相關的信息轉述給不直接接觸媒介訊息的人。在這個過程中,這些意見領袖主動地選擇與解釋媒介上的材料,擔負著媒介與社群之間的重要“向導”;他們將媒介里的現實“翻譯”成當地群體的經驗。
意見領袖是兩級傳播中的重要角色,是人群中首先或較多接觸大眾傳媒信息,并將經過自己再加工的信息傳播給其他人的人。具有影響他人態度的能力,他們介入大眾傳播,加快了傳播速度并擴大了影響。輿論領袖一般頗具人格魅力,具有較強綜合能力和較高的社會地位或被認同感。在社交場合比較活躍,與受其影響者同處一個團體并有共同愛好,通曉特定問題并樂于接受和傳播相關信息。在對輿論領袖的研究中發現,決策過程中不同的媒介扮演不同角色,人際影響比其他媒介更為普遍和有效,能夠保持基本群體中的內部意見和行動一致。
意見領袖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它不單單存在于西方社會中,也存在于不同的社會之中和傳播過程中,雖然存在的形貌可能有些差異。在信息傳播中,信息輸出不是全部直達普通受傳者,而是有的只能先傳達到其中一部分,而后再由這一部分人把訊息傳遞給他們周圍的最普通的受眾。有的訊息即使直接傳達到普遍受眾,但要他們在態度和行為上發生預期的改變,還須由意見領袖對訊息作出解釋、評價和在態勢上作出導向或指點。比如肯尼迪總統被刺這個震撼美國的消息,約有50%的人是他人傳告的。可見,意見領袖的影響力是不可小視的。
任意詞商標指雖然不是獨創的,但因與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無關,因而同樣能起到區別作用的商標。
像“蘋果”就是這樣的標記,它可以作為電腦或服裝的商標,但不能作為蘋果本身的商標,因為它是該商品的通用名稱,顯然不能起到區別作用,因此缺乏顯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