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重獎舉報制售假酒者
2007-07-09 09:14
營銷資料
舉報制售、運輸假酒的有功者可獲現金獎勵。7月2日,山西清徐縣政府出臺《舉報制售運輸假酒違法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
《舉報制售運輸假酒違法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人按提供線索及協查情況可獲現金獎勵,貨值1萬元以下的案件,根據等級按600元、500元、400元、300元給予獎勵。貨值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案件,根據等級按貨值的5%—6%、3%—4%、1%—3%、0%—1%給予獎勵。
百姓可通過書面材料、電話或其他形式,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制售、運輸、儲存假冒商標等標志物及酒類產品的情況。 來源:《華夏酒報》
《舉報制售運輸假酒違法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人按提供線索及協查情況可獲現金獎勵,貨值1萬元以下的案件,根據等級按600元、500元、400元、300元給予獎勵。貨值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案件,根據等級按貨值的5%—6%、3%—4%、1%—3%、0%—1%給予獎勵。
百姓可通過書面材料、電話或其他形式,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制售、運輸、儲存假冒商標等標志物及酒類產品的情況。 來源:《華夏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