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經營規范12月1日實施 餐具收費“末日”來臨
2007-09-10 09:05
營銷資料
7日中午,煙臺市民姜先生在市區勝利路南首一家火鍋店用餐,在結賬時被火鍋店強制收取1元錢的“一次性筷子”錢。姜先生感到不合理,他與店方爭執起來,店方解釋說:“包裝紙上寫著‘非贈品收費1元’,所以應當收費。”據了解,許多消費者就餐時會遭遇“收費餐具”。記者從消協部門獲悉,12月1日起實施的《餐飲企業經營規范》,把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列為餐飲企業巧立名目重復收費的范疇,因此消協部門將依據該《規范》,徹底“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強制收費,一次性餐具收費的“末日”即將來臨。有關消協人士表示,屆時,消費者即便使用了收費餐具,也可拒絕“埋單”。
據了解,目前在市區一些酒店中,帶有“消毒巾、筷子”的一次性餐具收費1元。近半數的大中型酒店提前擺放了這種收費餐具,而且事前服務員很少提醒就餐者需要收費。很多人不明就里地使用了收費餐具,結賬時才發現賬單中多出餐具錢,也只能吃“啞巴虧”。還有個別“霸王”酒店,不提供免費餐具,僅提供收費餐具。
消協部門認為,根據《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餐飲企業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擔相應的消毒費用,不得將該費用轉嫁給消費者。餐飲企業必須向就餐者提供消毒達標的餐具、餐巾等配套設施及服務,其費用應包含在經營成本之內。因此,在《餐飲企業經營規范》實施后,消費者可以更加堅決地對收費餐具說“不”。
來源:今晨6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