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信任的是人,而不是流程
去年,在寫給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經理和董事(包括索科爾)的一份備忘錄中,巴菲特曾對索科爾的行為做出了先發制人的判斷。“如果你發現任何其恰當性或合法性讓你遲疑不決的事情時,打電話給我,”他寫道,“如果對于一些行為是否符合政策存在疑問的話,就假定它與政策不符,然后忘了它吧。”
與在宣布索科爾辭職的聲明中巴菲特對索科爾拐彎抹角、半推半就的辯護相比,上面這番話的意思更為清楚。在那份聲明中,巴菲特說:“大衛和我都不認為,購買路博潤股票的行為存在任何非法之處。他告訴我,這些并非他辭職決定的原因。”不存在非法之處?當巴菲特不提道德這茬時,就有問題了。
毫無疑問,索科爾的行為并不明智,不管根據美國法律這是否屬于內幕交易。前一天他與一群花旗集團(Citigroup)的銀行家會面,第二天他便開始購買路博潤的股票。這些銀行家建議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收購路博潤,后來伯克希爾哈撒韋也確實這么做了。索科爾表示,當時他已經在考慮購買路博潤的股票,他沒有任何內幕消息,也曾順便向巴菲特提及他購買股票的行為,但這種辯護經不起推敲。
即便索科爾不能肯定,巴菲特后來會遵循他的建議,開始考慮收購路博潤,他也是在以一種不當的方式把自己的事務與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事務混在一起。在華爾街投行,個人交易潛在收購目標股票的行為無疑是被禁止的,在涉及財務利益沖突時華爾街銀行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象牙塔。
索科爾得以逃脫處罰,要歸功于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高層的“溫和”監管立場這是比較客氣的說法。對于公司除巴菲特以外約20名員工的個人投資,伯克希爾哈撒韋沒有設立任何進行監督的合規部門。巴菲特自傳《雪球》(The Snowball)作者愛麗絲?施羅德(Alice Schroeder)表示:“這里沒有任何基礎結構。這是一種信任文化。”伯克希爾哈撒韋總部設在內布拉斯加州的奧馬哈市。
相反,巴菲特和其副手查理?芒格(Charlie Munger)就像全球金融業的《貝弗利山人》(Beverly Hillbillies)那樣管理公司,發揮民間智慧(有很多的確明智)、握握手就達成協議。巴菲特在2010年寫給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股東的一封信中說:“我們信任的是人,而不是流程。"用對人,少管理"的原則對(業務經營負責人)和我都適用。”
用這種方式管理鐵路似乎有些奇怪,但事實證明伯克希爾哈撒韋2009年收購的BNSF(Burlington Northern Santa Fe)鐵路公司以這種方式經營卻十分有效,以這種方式經營保險公司、能源公司以及其他企業也同樣有效。所有這些下屬企業都擁有自己的管理團隊和風險控制機制。然而在這些企業之上,卻端坐著一個家長式的對沖基金,多年來股東們一直容許它從事曖昧不明的企業管理活動,卻不受譴責。伯克希爾哈撒韋不僅擁有兩種股份結構,使得持有34%股份的巴菲特擁有投票控制權,而且直到10年前,該公司的七名董事中還充斥著內部人士,如巴菲特之子霍華德(Howard)。
后來董事會變得更加獨立,但該公司對一件事卻語焉不詳:最有可能成為該公司首席獨立董事的比爾?蓋茨(Bill Gates)是巴菲特的好友,他與巴菲特是蓋茨基金會(Gates Foundation)的共同投資人,二人還經常一起打橋牌。
作為投資家,巴菲特的投資經歷無可挑剔。不過說到挑選誰進入掌管公司的內部圈子,以及向他們授予多大的權限,他的履歷就沒有那么值得稱贊了。在2008年伯克希爾哈撒韋購買比亞迪(BYD)股份前,芒格的家人已經在這家中國電池制造企業持有了3%的股份。
只要伯克希爾內部圈子行為檢點,巴菲特仍有幾十年可以在任,這些問題就沒那么重要。然而現在卻絕對無法回避,索科爾畢竟不是無名之輩,巴菲特在指定自己死后由誰接掌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經營大權的信封里,寫的說不定就是大衛?索科爾的名字。
要避免這種失誤,并不需要在伯克希爾哈撒韋建立龐雜的官僚體系,董事會只需要通過消除利益沖突、在任命高級官員時獨立審核,來顯示其獨立性。誰都想飛得更高,躲開限制和紀律,但有時那樣對我們并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