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應發揮主導地位和現有實力優勢,引領科技創新
面對科技創新的機遇和挑戰,國有企業應該當仁不讓、一馬當先。
國有企業之所以要一馬當先,是因為國有企業擁有歷史形成的主導地位,也擁有不斷增強的創新實力。國有企業一馬當先,不但是其自身做強做優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更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
企業是國家創新體系的主體,占據主導地位的國有企業自然應該成為國家創新體系主體中的領軍者。
一方面,國有企業進行戰略重組后,主要集中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承擔著重大科技創新和成套技術設備研發任務。
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已經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以央企為例,2009年,中央企業科技活動經費總額為2633億元,2006年至2009年年均增幅達到28.5%。
從科技創新成果來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新產品開發、專利數量、新產品產值和銷售收入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優勢,中央企業一批重大科研項目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比如,國家電網特高壓交流1100千伏電壓成為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標準;華錄集團自主研發的數字音頻編解碼標準DRA,第一次納入國際音視頻基礎標準;電信科研院主導的TD-LTE被國際電聯接納為4G候選技術;南方電網形成世界第一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800千伏直流系統設備完整的標準體系;中國北車(601299,股吧)、中國南車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動機車系統集成等關鍵領域技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等等。
在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的戰略領域和市場競爭激烈的高科技領域,國外企業不會轉讓其核心技術。因此,國有企業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的自主創新方針,帶頭在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中爭取新的突破,帶頭開發和掌握主導產品核心技術,爭取接近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